陪领导喝酒身亡按因公牺牲处理: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

07.08.2014  19:03

  近日,网上有一则“民警陪酒身亡”的帖子得到许多网民的关注,很多网友都在关心此事的案情发展。 据了解,在今年的1月8号下午,祁门县公安局的一名指导员带着朱某等5个民警前往县里派出所进行交流,晚上,县里派出所便带着他们6人去宾馆包间吃饭喝酒。期间在酒桌上,一行13人共喝掉了6瓶白酒“古井原浆”、以及11瓶啤酒。一场宾至如归的的饭局本来到这应该结束了,谁想,在下楼梯的时候,朱某因为有点迷糊,脚没踩好,就侧着倒下去了,然后头部重重的着地。 事后,朱某当场被送往医院,在经过将近5个月的治疗,期间医药费就花了将近100万,可还是没能将朱某挽救回来,在今年的6月13日,朱某去世。这期间,祁门县派出所竟然没有对一起喝酒的另几人做相应的处罚,直到隔了4月后才对该指导员降职,并给予处分。 对这件事,网友们之间的看法发布相同,有的人认为这民警活该是运气倒霉,喝酒喝成这样,自己不节制能怪谁?还有的网友说:坚决贯彻不贪不腐的政策,很明显这是在外吃小炊,因此只能怪自己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