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困境儿童有重大疾病要强制报告
大洋网讯 据广州市政府网站10月29日消息,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全市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完善的总体目标。
严格强制报告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保护职责。严格强制报告职责。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对于困境儿童脱离监护人监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以及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可以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
《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保障范围;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可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标准全额享受低保。按规定落实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政策。建立困难重病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
同时,加强教育保障。对在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当的幼儿园(含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给予资助。
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基础教育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此外,要督促指导各区教育部门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来穗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和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有关服务工作。
(信时记者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