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的薪水是怎么涨起来的?
这几天,25个省份公布了他们的国企高管降薪方案,大多数将国企老总的基本年薪限制在了普通员工的2倍以内,把总体年薪限制在8倍以内;限制幅度最大的宁夏,将高管的总体年薪限制在了普通员工的5倍以内。
除了地方改革,央企从今年1月起也执行了新方案,把负责人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从12倍调整为7-8倍。这些方案实施后,全国各地的国企高管平均降薪30%。全国降薪幅度最大的广东宏大爆破,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炳旭的年薪从2013年的110.74万元,降至2014年底的55.05万元,降幅超过了50%。
这一系列的大动作是为了呼应2014年通过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这个方案里直接承认了央企高管存在“薪酬畸高”的问题,打算通过行政命令来限制薪酬上限,缩小内部分配差距。
国企高管薪资过高一直是一个被各方默认的现象,但直到近几年才受到全社会的关注。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6600多万元的年薪被媒体揭露,之后各大银行高管的年薪纷纷曝光,受到大量质疑。在2001年至2013年间,银行业高管薪资涨幅动辄到10-20倍;中集集团2014的年报显示,在四年里,集团高管的平均薪酬涨了130%,而普通员工的薪酬只涨了32%。
国企高管的薪酬不仅呈现出不正常的虚高、跨越性增长,而且和业绩也并没有直接关联。
2007年,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炜,在公司亏损一亿多元的情况下,还拿到了113万元的各项奖金和福利,这还没有算必然产生的隐性福利。招商轮船在2013年出现了21.84亿元的严重亏损,净利润同比跌幅-2497%,但总经理谢春林的年薪却从18万元涨到了85万元。
而这样的情况,在2003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只是一个指令性计划的执行者,它的生产、投资、销售、员工录用、资金调拨等一切决策都按照政府的指令走;利润上缴财政,亏损有国家补贴。这时候没有“国企高管”一说,一般叫厂长。
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引入了市场机制,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帮助国企摆脱掉计划经济的影子,其中就包括实行厂长负责制,给厂长放权并让他们承担一部分企业责任。但此时大部分国企权力仍然在政府主管部门手中,厂长拥有部分产品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权力仍然有限。
这个时候,国家已经在试图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来激励国企厂长们。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凡全面完成任期年度目标的经营者个人收入可以高出职工收入的一倍,做出突出贡献的还可以再高一些。” 但也可以看出,在这个时候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和普通职工差距并不算太大,即便是在有贡献的情况下也只多出一倍多。
1998年,国务院又对国企进行了改革,撤销了管理它们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把每个行业的国企捆绑打包,组建了企业集团。这些集团的管理任务交给了党政部门,比如企业工委负责厂长任免,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工资。这个时期,国企负责人有任期没考核,自然也没有薪酬上调整的空间,薪资按照同级别公务员标准制定;这就导致他们对企业管理没有多少责任感。由于纯粹的公务员身份,国企负责人的自身利益与企业的效益好坏没有关联,他们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也很不上心,就算企业连年亏损,他们工资不变,最多调换一下岗位。
政府决定采用国际通行的“年薪制”薪资制度,来激励国企负责人,把他们的利益与国企业绩联结在一起。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了一堆改革措施,试图扭转国企亏损的局面,把国企拉入现代企业制度阵营。在这个《决定》里,中央采取了五个主要改革措施:把国企的不良资产由债权转为股权,实施下岗分流,投资技术项目,加强内部管理,调整领导班子。这其中就包括对企业负责人试行了年薪制和股权激励,打算以这个方式激励他们。
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结果显示,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形式以月薪和奖金为主,占总收入的80%。89%的国企负责人收入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其中2万元以下的占比41%,2-4万元的占比27%,4-10万元的占比19%。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年国企普通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1178元。此时,大部分国企的内部薪酬差距还保持在1-4倍。
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它成为了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和管理者;新的国企体制也应运而生,发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中央直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行年薪激励考核,并逐步引入长期激励机制。从此,厂长们正式改名为高管。
年薪制一直是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一种企业薪资支付方式,非常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它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和企业业绩挂钩,把工资分为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部分企业还引入了股权激励。基本收入根据企业规模确定,变化较小;效益收入则根据企业完成的任务指标上下浮动,是个人可以努力的空间;股权激励则是把企业股份分配给经营者,把个人收益和企业的发展情况直接联系在一起。
和许多政策一样,国企高管年薪制虽然沿袭了西方的制度,实际操作起来却形似而神非。
高管们仍然由组织任命,他们既是企业负责人,又是国家公职人员;既负责企业管理,又负责制度监管。他们的薪酬名义上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再由“薪酬委员会”评估考核,但实际上决定性意见还是高管们自己说了算,年薪制变成了他们给自己定价、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
2004年,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04)》显示,2003年实行年薪制后,国企高管年薪平均增长26.7%,不同公司年薪差距悬殊,最大差别接近400倍。到了2006年,长年低于民企平均薪资的国企迎头赶上,高管最高年薪均值涨到了344887.35元,民企则为316803.96元。2007年,向来是国企薪资标杆的金融业高管年薪曝光,均在百万以上。
年薪制在国企仅仅实行了五年,就造成了各种乱象,逼迫政府不得不出了一系列补救条款,但至今并未看到成效。
2008年,国资委规定国企领导人“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2009年,人力资源部规定国企高管年薪不得超出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应限制在60万左右;2014年,对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设定上限;2015年,再次强调对政府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的薪酬制度,市场化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则实行市场化的薪酬制度;2016年,各省级政府也纷纷制定了国企高管降薪方案,把总体内部年薪差距限制在8倍以内。
但这些降薪令反而成为部分国企高管突击涨薪的借口。中国银行2013年董事长一职共计领取薪酬106万元,而在2014年涨到118万元;湖南长沙的一家地方国企年报中显示,董事长的年薪从2013年的18.51万元在2014年涨到87.34万元,涨幅近5倍。还有一些央企高管选择把收入隐藏起来。中国船舶的最新年报显示,上市公司总经理2014年不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而改从股东方获得收入,这样就可以避免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薪酬信息。
年薪制至今已经实行了12年,“限薪令”也跟着围追堵截了7年。之前一直没有起到多大作用的限薪令这次是不是真的能化腐朽为神奇,还得看这次是不是真的能做到承诺的“政企分离”、“去行政化”,政府的归政府,把市场的还给市场。
(文/汤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