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策马扬鞭科技服务业 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记者 于详明 ○编辑 龚维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会议认为,发展科技服务业,是以调整结构稳增长和提质增效、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要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
会议提出了5项具体举措:一要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二要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大型科技仪器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服务。三要加大财税支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五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国际交流合作。让科技服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
今年7月,科技部官员曾透露,由科技部起草的《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在定稿中,将来有上亿级别的资金调拨支持科技服务业。
一些专家认为,发展科技服务业就是进一步强化科技发展的整体环境。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已经有动作了。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贵州、温州、南京等多地已出台地方版的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州出台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社会科技投入达到110亿元,研究和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达到80家(其中省级平台3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100万平方米,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以上,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建立1至2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
而广东佛山出台的意见中提出,对成长性好的高技术服务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新认定的重要科技服务平台,将给予20万到500万元的资助。
这次常务会议还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一是便利企业投资经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同时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再取消1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四是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专业性不强、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就业创业创新不为繁多的“证书”所累,让各类人才放手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