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分摊面积由严密公式分级计算
6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举行“行风热线”反馈会,对上线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进一步解释说明,并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进行调查落实。
一匿名群众在行风热线上咨询,他于2016年4月份买了一套3房2厅2卫的房子,合同上写122.4平方米的房子,实际才101平方米,分摊了22多平方米。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了5000元定金,签合同的时候,售楼小姐说不签的话,5000元就不退了,想来想去还是签了合同。但是心里一直不舒服,想问个明白:小区房子分摊的面积,标准是怎么定的?怎么会要分摊那么多呢?是不是房地产商高兴定多少就多少?另一名匿名的群众也提出了对公摊面积的疑问:“我买的房子,实际面积和房产证上的面积不一样,阳台与飘窗的面积也才算了一半写到房产证。公摊面积,买的时候说是8平方米,最后又加了10多平方米的楼道面积,最后总共变成了20多平方米的公摊面积,这样合理吗?”
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分摊面积是以幢为单位的。一幢楼的分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及套房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和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等。但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分摊面积。 分摊面积是由严密的公式分级计算出来的,而不是开发商随意定的,各单元的分摊面积等于各单元的套内面积乘以整幢楼分摊面积的总和除以整幢楼的总建筑面积。
另外,商品房一般分预售测绘和确权测绘,确权测绘是以房屋竣工后实施测绘的,房产证面积是以确权测绘的成果报告为基准。阳台按房产测量规范分不封闭阳台和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是按一半计入套内面积,飘窗高度大于或等于2.2米才计入套内面积。总之,各单元的分摊面积是由严密的公式分级计算出来的,而不是开发商随意定的。市民如果对分摊面积有疑问的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编辑: 马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