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批

21.11.2014  12:14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文,批复吉林兰家大峡谷、上海海湾、江苏游子山、湖南中坡、湖南拓溪、湖南嵩云山、西藏色季拉7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实施建设,按照总体规划确定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

新批复的7个《规划》,明确了各自的建设期限、规划面积、日游客控制人次和接待床位数,其中吉林兰家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不规划建设住宿设施。

国家林业局要求,批复的国家森林公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森林公园的生态安全,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要加强建设和经营,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要做好旅游高峰期应急工作,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同时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新建扩建对生态、景观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少占林地,在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和用材上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确需征占林地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禁止开山、开矿、采石、挖沙、房地产开发、建设开发区等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行为。严禁借开展宗教旅游活动,大肆新建和扩建寺庙等宗教场所,原则上只允许在原址上进行修缮。总体规划所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森林公园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自2011年8月1日改《规划》备案为直接审批以来,到2013年底共批复15个;2014年预计批复23个,目前已分5批次完成全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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