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规委:村庄道路有了新标准
23.07.2018 17:40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国规委印发《广州市村庄道路规划技术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要求,村庄道路系统应与城市道路体系、公路体系融为一体,合理衔接,同时,村庄道路应合理规划慢行通道。
村庄道路系统由对外道路系统、村内道路系统、田间道路系统和村庄绿道系统组成,且应与城市道路体系、公路体系融为一体,合理衔接。按照《指引》要求,村庄的道路面积占村庄建设用地的比例宜为9%~16%,人均道路面积宜为10 m2/人~18 m2/人。
对外联系通道应尽量位于村庄边缘,并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之间预留发展所需的距离,避免单一的夹道发展模式。
村内道路可结合村庄具有的山林资源、人文资源、田地资源等,合理规划慢行通道,创造良好的旅游休闲环境。并增加道路可达性,方便消防车进出。
村庄绿道应做好与公路、城市道路有机衔接,通过绿道经过的公路、城市道路两侧设置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的方式实现绿道与公路、城市道路的衔接;通过客运站、停车场周边的接驳点与静态交通衔接。
机动车车道宽度决定于车身宽度,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单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5m。人行道宽度应满足人行需求,宽度宜大于1.5m。
(广报全媒体记者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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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2018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