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警花"诈骗1.5亿 乘小船偷渡澳门豪赌(图)
看着女儿卢晓琴过去的照片,父亲卢锡德忍不住掉下眼泪
今年9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1岁的卢晓琴,在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虚构多种理由,“以借为名”,从同乡商人徐某光处,先后骗取借款14,693.25万元,用于在澳门的赌博及个人挥霍。其诈骗罪成立,处以无期徒刑。
卢晓琴的澳门豪赌,经历过哪些曲折离奇?这些巨额的资金,又是如何出境的?
无所事事 富家女染赌瘾
生于1983年5月的卢晓琴,浙江金华东阳人,其父母在广东中山等地经营红木家具厂等生意多年,积下亿万家财。
高中毕业后,卢晓琴在武警杭州某部服役3年,因面容姣好,有“警花”之誉。退役后,卢晓琴与卢钦成婚,并育有一对龙凤胎儿女。
按照卢晓琴丈夫的陈述,2004年前后,卢晓琴与他开始到澳门赌博,起初“只是玩玩的性质,还没有上瘾。”2006年左右,卢晓琴和丈夫到父亲在广东的红木家具厂里帮忙。2011年下半年,生意难做,两人返回东阳,基本“一直就是玩了”,玩牌、赌博,去澳门的次数开始多起来。
很快,卢晓琴就把自己原有的积蓄输得差不多了。
2012年2-3月间,卢晓琴结识了东阳最大民营企业之一的浙江某公司的老板娘徐某光。卢晓琴以还贷为由,在2012年3月7日,向徐某光借了第一笔钱160万元。之后,卢晓琴向徐某光借款的次数越来越多,至2013年6月14日案发,卢晓琴从徐某光处累计借款44次,金额14,693.25万元。借来的钱,一小部分被卢晓琴花了。
被禁入境 小船偷渡过瘾
更多的钱,则被卢晓琴拿到了澳门的赌桌上。
卢晓琴的出入境记录显示,在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9日,她一共去了澳门27次。
此外,还有一次偷渡的经历。卢晓琴自述,2013年3月,她因为沉迷赌场,在澳门逾期居留了十几天,被当地有司处罚,并禁止入境一年。但赌瘾难捺,她于是在当年5月,在广州找了一个“有门路”的司机,转到珠海。当晚坐上司机联系好的一艘小船,在海上飘荡两个多小时到达澳门,终于遂了自己的赌愿。
巨额资金 虚假消费套现
卢晓琴案中,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地方,即前后超过亿元的资金,她是如何“带到”澳门的?
中国实行较为严格的资金出入境管理制度。如携带现金出境,每人携带人民币现钞不能超过2万元,外币现钞不超过折合5000美元;向境外汇款,则要受公民个人每年结汇5万美元的限额。
卢晓琴称,她每次都是拿着存有巨额资金的国内银行借记卡,在澳门一些专门刷卡的店里,在POS机上“虚假消费”,向店家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把现金“刷出来”,店家帮她兑换成港元。
有一家银行的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内地银行一般向POS机商户收取3%。-5%。的费用,每笔封顶费用20-50元人民币。因此估计如澳门这种专门做“刷卡”生意的店面,向客人的收费不会太高。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