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部长:我坐过网约车 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

14.03.2016  12:10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声水起,迅猛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大量的私家车进入了平台,那么在您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的说未来这些私家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谢谢。

  杨传堂:谢谢你的提问,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的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运作的模式与传统的巡游的出租汽车存在的一些不同,现有的管理的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地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来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的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这个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的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的服务,这是不合法的。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其产生给乘客带来的良好的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就是要让这些,这一种的服务的方式,有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企业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的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杨传堂: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的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当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的服务和客运的安全,就必须要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的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它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刚才刘小明同志也专门讲到了关于网约车管理和有关的管制管理办法,也都涉及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把自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的车辆。而且程序的方法我们在有关的管理办法当中都体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