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11月3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提出,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建议》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和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录,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草原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
《建议》同时要求,坚持创新发展,拓展区域发展空间,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坚持协调发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坚持开放发展,扩大环境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坚持共享发展,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