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坡头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07.02.2018 21:1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10号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坡头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坡头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坡头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主动融入城市发展新格局,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加大对外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2月4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7.02.2018 21:10
茂名市茂南区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区复评材料公示
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推荐,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揭东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9号
揭东区人民政府: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