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垃圾分类瓶颈制约 发挥“两只手”的作用

15.12.2014  19:39
 

  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展多年,特别是从2000年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大城市,开展了首批垃圾分类城市试点工作。这些城市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经常组织垃圾分类公众宣传等多种活动,但时至今日,相关工作仍未取得显著成效,原因何在,如何破解?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欢政。

  记者:您在广州、宁波、杭州等城市参与了多年的垃圾分类试点和调研指导工作,被称为“垃圾教授”,具有丰富的经验。您觉得我国要破除垃圾分类的瓶颈制约,关键何在?

  杜欢政:其关键在于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顶层设计和操作层面的诸多环节,极为复杂,因此必须找准其出发点。

  这个出发点就是要正确认识垃圾分类的作用。城市生活垃圾易腐烂、有臭味、对环境有污染,因此对其进行处理具有公益属性;同时,垃圾又具有资源价值,对其进行循环利用时又具有经济属性。在进行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才能顺利推进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记者:从垃圾分类的目的看,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际上是一个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我国应该如何推进?

  杜欢政:在我国许多地方,开展垃圾分类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往往忽略资源化利用,因此只能靠政府唱独角戏,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积极参与,也难以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要改变这一状况,就需要在引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在不少发达国家,人们交出垃圾要自掏腰包;而在国内,由于历史原因,人们却可以通过卖垃圾赚钱。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引入企业,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并将公众纳入这一产业链,从而起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使垃圾产生价值的作用,这是形成社会参与合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与此同时,提高人们的环境责任意识也必不可少,这就需要开展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上述两者不可偏废,否则就难以收到实效,这是由中国国情和垃圾本身具有的两种属性决定的。

  记者:在引入垃圾分类的市场机制方面,我国有哪些较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能否进行复制推广?

  杜欢政:我个人认为,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的经验值得认真借鉴。西村街道引入社会力量,建立了“龙头企业+垃圾分类促进中心”的模式,形成了垃圾分类回收的长效机制,垃圾减量达到20%以上。他们通过专业公司对个体垃圾回收者进行规范培训和管理,实现了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全面回收利用;通过建立“西村街道分类促进中心”,由专业人员帮助市民熟悉垃圾分类方式,做到科学分类与投放,形成了常态化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机制;同时还创建了街道垃圾情况数据库,使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一目了然。

  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引进社会力量,既能建立起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作平台,也能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同时也要注意,如果采用合作与改造的方式,不破坏原有的民间垃圾回收系统,比起由政府另起炉灶、自建回收体系的方式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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