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部分路段将限行黄标车

11.10.2014  13:25

  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梅县区籍和外区籍机动车,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不得进入由嘉应西路、广梅北路、梅塘西路、沿江中路所包围的区域。相关部门将对违规通行的机动车进行监管。

  据介绍,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简称“黄标车”),是指汽油车未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未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经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据了解,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包括本市籍和外市籍机动车。而取得绿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 (即 “绿标车”),以及摩托车、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公共汽车和工程抢险应急车等机动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梅县区将根据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适时调整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未取得合格标志机动车的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许国义  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