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微改造不能遗忘旧楼外墙
城市微改造圆桌会议现场。信时记者 陈引 摄
大洋网讯 昨日下午,一场关于城市微改造与建筑外墙整修的圆桌会在越秀区光孝路的一栋老建筑里展开。来自学界和业界的各路专家畅所欲言,不时碰撞出精彩的思想火花。有专家提出,外立面整修是“排毒祛斑”,不是“涂脂抹粉”,不宜单独处理,必须纳入到建筑整体的整修中。
话题1:老旧建筑外立面维修责任
建议应急和特殊情况时政府先兜底
本次圆桌会由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主持。胡刚表示,目前广州还有不少老旧建筑。近年来,广州在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提升,焕发出新的生机。随着城市更新的深入推进,解决这些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老旧外墙”也被提上了日程。
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系统摸查,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共有779个,不少还是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高龄”小区,面临着翻新维修乃至全面改造。不过,有专家认为,很多微改造项目的三线下地、道路绿化、雨污分流等都做得很好,但老旧的建筑外墙却被遗忘。
针对建筑外立面老旧、脱落的现象,亟需明晰其修缮义务。上月,广州市法制办举行了《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就该问题进行了听证和讨论。听证会专家大多赞成由业主承担维修义务。
谈及该问题,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也认为,小区建筑外立面属于共有部分,应该用共有维修基金来修共有的部分。同时,也有人提出,物业维修资金处于政府部门代管的状态,业主实际上没有管理权。若想动用这笔钱,也要经历较长的审核过程。
原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很多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维修资金,还有一些是单体楼,从应急角度,政府应先介入再找业主埋单。广州老建筑多是华侨房屋,权属不清晰或无业主,此时政府应兜底。
话题2:老旧建筑外立面风格
建议保留岭南特色做到“整旧如旧”
外立面要整修,如何确定风格?王则楚表示,外立面是政府在规划的时候就要考虑到的。经过微改造,外立面也可以成为良好的城市景观。不过要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避免千篇一律,“千楼一面”,失去市民生活的特色和乐趣。他还给出了一个思路:要根据年代来确定改造风格,留下彰显广东不同时期特点的东西,让民国时期就有的旧街巷显示出“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繁华”。
一位业界专家表示,很多微改造在外墙搞涂鸦、在公共空间设置罗马柱,在他看来是不妥的。社区景观要凸显岭南特色,可以设置亭子、长廊等景观。不过,也有人却持反对观点。在中地行副总经理郑隽宸看来,不一定非要突出某一种文化特色。并非整条街古旧就能体现特色,全部要求突出岭南特色也是一种“千篇一律”。微改造本质要从功能性考虑,而不是外表让城市增光。
中国房地产报广州事业部总经理陶春宇也提出,上海的新天地、石库门,成都的宽窄巷子都是“混搭”出新生。“为改造而改造”则失去了改造的意义,对老旧社区升级换代,并不违背改造的宗旨。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顾问总建筑师黄镇梁还提醒,建筑外墙改造,应该是属于建筑整修这个整体。要改造不仅仅是门面,是“排毒祛斑”,而不是“涂脂抹粉”。改造还须按照“整旧如旧”,分开时代的原则。行走在现代化的广州城中,还能看到百年之前的雕琢,彰显历史悠久的骄傲。
话题3:如何保护历史建筑
应加强历史建筑监管,填补管理漏洞
谈到历史建筑,便离不开活化的话题。近年来,不少历史建筑民居“摇身一变”,成为民宿开门迎客,在广州也不鲜见。但根据现行规定,业主要改造历史建筑,必须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实际中就存在违规自行改造的“任性”业主。
日前,有媒体曾报道,广州市首次对擅自拆除历史建筑案中大新路象牙街24号业主处罚17.1万元,但业主在处罚完后重修时并未按经专家评审的设计方案施工,该历史建筑已经失去了原有风貌。
韩志鹏表示,历史修缮中的管理漏洞亟待填补。但是,谁来保护,谁来监管,按照历史建筑风貌区的保护办法应该很明确。他还建议,广州的不少历史建筑都超过了70年使用期,即将迎来整修,填补历史建筑管理的漏洞刻不容缓。
(信时记者奚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