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2018年度执行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7年和2018年获立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书预期研究成果、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梳理该项目2018年1月1日(2018年立项项目起始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进展和成果,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年度执行报告》(见附件),并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1、论文:须为2018年度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注项目编号(无项目编号一律无效),须附 论文首页及项目编号标注页 ;
2、专利:须为2018年度申请或授权的专利,申请专利须提供专利申请通知书,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
3、人才培养:项目组成员职称晋升须提供2018年度颁发的职称证书,培养学生须提供学生毕业论文首页(要求:学生本人是项目组成员或毕业论文的指导导师为项目组成员);
4、获奖:须提供2018年度的获奖证书;
5、其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须对执行报告所填内容及附件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各依托单位要切实落实审核责任。
三、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签名、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由依托单位于 5 月 20 日下午17:00前 报送科技处基础科(行政楼411),同时将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无正当理由,经催促仍拒不提交执行报告或不提请结题验收的;或过程中消极推诿、弄虚作假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将面临被“取消承担及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格5年”的惩戒。
联 系 人:唐家林
电 话:85280070
附件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2017年度执行报告.doc
附件2: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2018年度执行报告.doc
附件3:2017年和2018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