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4月底,塘厦86人被吊销驾照并追刑责
5月1日是“醉驾入刑”10周年,酒后驾驶的危害有多大,广大市民早已耳濡目染。但是,面对这些血淋淋的教训,却依然有人心存侥幸。
这不,塘厦公安分局5月2日公布的一组数据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今年1月1日至4月25日,塘厦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酒驾驶253宗,其中,酒驾167宗、醉驾86宗,也就是说有86人除了被吊销驾照外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5月1日凌晨2时42分许,一辆车号牌为贵E小型轿车驶向执勤卡点,司机罗某被交警排查存在酒后驾驶行为。经鉴定,罗某酒精乙醇含量为每11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进一步调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罗某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尚处于实习期内,实习期还没过就“放飞自我”。罗某说,当天几个好友团聚小酌了几杯,饭后送他们回家,想着自己运气不会那么差,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半路就被交警查获了,真是悔不当初,连到手不久的驾驶证也要“凉凉”。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以内不能再次申领,并处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
塘厦公安解读常见的酒驾误区
误区1: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算酒驾。
误区2:不出小区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小区门口等地点饮酒驾驶,经过交警测验调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按相关法规处理。
误区3:搭乘酒驾车出事不担责?
明知司机喝酒还要坚持乘车,且未制止并放任其驾驶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误区4:隔餐、隔夜酒不算酒驾?
饮酒间隔时间即便过了一晚,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还可能构成酒驾、醉驾,即“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5: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冲淡。
误区6:因劝酒导致饮酒者酒驾出事不担责?
宴请中参与者因饮酒出事,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4种情况:
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坏的。
文字:王子玺
摄影:塘厦公安供图 视频:塘厦公安提供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