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品进口税昨日调整 “血拼”进口货先细算
本报讯 (记者杨敏 通讯员黎建明)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正式执行新税制,新的行邮税政策也同步实施。昨日,记者从我市海关了解到,此次政策调整,将对个人海淘及跨境电商费用均产生一定的影响。
母婴、保健品税率略涨
从8日起我国同步实施新的行邮税政策。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此次调整,将以往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为15%;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为60%;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为 30%。
以手机为例,新的进境行邮税政策实施前税率是10%,新政实施后税率是15%。也就是说一部iphone6S,64G版本的手机,目前香港方面的官方报价是6388港元(折合人民币约5320元)。新政实施前,需缴税款人民币532元;实施后,需缴税款798元,完税后的价格约为人民币6118元,该价格已高于国内同款手机的官方报价6088元。另以高档手表为例,新的进境行邮税政策实施前税率是30%,新政实施后税率是60%,新政实施前,1个价值30000元的高档手表需缴纳税款9000元,实施后,需缴纳的税款为18000元。
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也于2016年4月8日实施。此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新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海淘者担心费用增加
没有接入海关系统公共平台的直邮、个人海淘、代购等,如果被抽查到,按规定超过额度的,才征收行邮税。此外,直邮的速度也将从过去的1-2个月调整到现在的1-2个星期。梅城经常海淘鞋子、儿童玩具的孙先生表示:“新政实行后海淘的行邮税确实是贵了点,但与本土的一些专柜价比,总的购买成本还是很划算。希望海关的抽查不会因为新规出台而变得严格,如果被抽查的几率增加了,才是海淘者担心的事情。”
而对于跨境电商进口商而言,免税时代过去,商品的成本势必会增加,整个行业也将逐渐走向规范化。业内人士推测,当前梅州的多个跨境电商体验店商品价格日后会根据税收变化有一定的调整。调整后,母婴用品、保健品、家居日用等产品税收将增加。中高端化妆品税负将下降。两级商品的性价比得到进一步平衡。
梅州海关提醒市民,在出境探亲、旅游购物时理性消费,提前考虑进境通关需缴纳的税费,造成购物成本增加带来的不便。海淘时可将一次海淘费用控制在免税金额内。
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