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20.01.2015  11:58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北京房山长沟泉水等140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确保按期验收。

通知》指出,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应尽快建立管理机构,完成湿地公园标桩立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依法保护相关利益者权益,保障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健康推进。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科技咨询工作组,完善科技支撑机制,强化科研监测工作,科学指导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遵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工作,防止轻保护、重开发和无序开展旅游现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确保按期验收。

国家林业局先后批建569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目前已有52处完成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140处批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名单详见中国林业新闻网(http://www.green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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