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东莞男子获刑十个月
28.10.2015 10:58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首宗污染环境案件宣判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首宗污染环境案件一审宣判,魏某开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魏某开是东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4年2月28日、3月1日、3月27日和8月25日,道滘环保分局会同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多次检查,从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该公司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相关环保审批的情况下,设置沉淀、过滤、压滤工序和相关生产设备,从事含铜等金属废液回收处理,废液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水和含铜、锡、镍污泥,并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该公司共回收含铜等金属废液约50吨,共约生产废水约60吨。公安机关在该公司查获含铜等污泥10多吨,在沉淀池内查获废液净重为9080千克,对该废液提取鉴定并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认可,属于危险废物。
2015年1月20日,魏惠开被刑事拘留。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于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积极整改,配合环保部门要求,委托有关方面对涉案的危险物品进行了安全妥善处理。
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3吨以上,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2015年10月23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宣判。魏某开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28.10.2015 10:58
故
事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文化建设主题影片
本站讯 根据2023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社会科学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老专家座谈会
本站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