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外逃高管洗钱通道:离岸公司账户走账
李向东洗钱通道
通过商人谭春陵的案件,外逃者中国移动音乐基地前“掌门人”李向东案情被首次曝光。李向东的贪腐行为一方面暴露出电信行业内具体的寻租模式;另一方面,李向东通过离岸公司洗钱的行为,也足可见反腐败斗争形势之复杂
在4月份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中,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原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榜上有名,涉嫌受贿犯罪。
作为中国移动音乐基地前“掌门人”,李向东此前引发媒体关注是在2010年3月底其案发后“失踪”,并由此爆出移动系统腐败弊案。据红色通缉令通报,李目前可能逃往加拿大。
《财经》记者获悉,李向东不仅涉嫌在其负责主管的四川移动公司音乐内容管理MCP项目招投标上“暗度陈仓”,由利益关系人寄生此项目并暗中持股,还让该关系人为其在香港开设两个离岸公司账户。可见,其外逃早有端倪。
相关的司法文书显示,仅通过这两个离岸公司账户,李向东共存、转入近398万港元(7.7525, -0.0006, -0.00%)、近160.6万美元、40万加元、16万欧元;转出15.5万欧元、49万港元、35万美元。在其外逃后,利益关系人发觉不妙,将账户作挂失处理,截至2010年8月,这两个账户尚余资金折合共2251.8万港元。
今年2月9日,李向东案中的这名利益相关人因构成洗钱罪、串通投标罪,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上述查扣的资金中,有20.5万欧元和近160.6万美元法院已查明是李向东涉嫌受贿所得,因此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这是司法文件首次披露外逃者李向东的腐败弊案和洗钱通道。
暗中持股合作公司
被称为无线“音乐教父”的李向东,其人生际遇真正开始转变是在2006年。当年3月,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正式在成都成立,这是中国移动设立的产品创新基地,为移动用户,提供彩铃、个性手机铃声、音乐全曲等无线音乐产品和服务。
此前一年,四川移动向中国移动总部申请在四川建立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很快,申请获批,时任四川移动数据部总经理的李向东随后被任命为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
李向东生于1965年,曾担任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办公室秘书,因受人赏识于2000年左右进入四川移动市场部任副主任。2004年,李向东在韩国考察手机彩铃业务后,将此模式引入中国,并开始在成都打造无线音乐基地。
无线音乐基地成立后,很快成为一块诱人的“蛋糕”。2006年10月,杭州赛邦广告公司原负责人侯建胜(后因利用影响力受贿获刑)找到李向东,表示希望参与四川移动音乐内容管理项目(简称MCP项目)的投标。侯曾在邮电部下属的一通信企业工作,与移动系统多名高管关系密切。
MCP项目简单说即是将无限音乐基地的音乐版权剥离出来单独交由第三方管理,由第三方作为代理机构与合作商结算并以此模式收取代理费获利。
李向东同意了侯建胜的请求,并向侯介绍了其江苏籍老乡谭春陵,谭此前在成都经营一家广告公司。最终几人约定,由谭春陵成立一个公司参与四川移动2007年初的投标,侯和其北京的一位关系人占50.5%的股份,其余49.5%的股份由谭和李向东各占一半。
招投标舞弊
在几方就利益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后,谭春陵并未成立新的公司,而是收购了当地的成都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娱音)。
成都娱音最初注册资本仅100万元,被谭收购后不久获得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许可(不含固网电话信息服务)。2007年4月,成都娱音与四川移动签订MCP项目的合作合同,由成都娱音作为代理商与合作商结算,并按结算金额收取固定比例的代理费用。
能在招投标中顺利成功,自然少不了李向东助力。据悉,那次招标是邀标方式,发邀标书前,李向东已告诉招标负责人要帮助成都娱音中标,并让其随便找几家公司参与竞标。因此,招标部门“量身定做”,邀请了四家公司参与竞标,成都娱音被确定为首选公司,其余三家公司根本没有音乐管理经验,在资历、从业经验等方面都毫无竞争力,只是陪标。
最后,成都娱音毫无意外地高分通过,独家中标,并进入发展快车道,其对外宣称为中移动无线音乐产品创新基地的重要合作单位,服务内容涉及无线音乐版权审核、产品设计和营销、运营支撑、无线音乐品牌建设。成都娱音后又通过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
司法文书显示,2007年4月起到2011年3月止,成都娱音2007年独家中标的——移动中央音乐平台运营支撑服务及附属该项目签署的音乐制作业务,合计取得收入175349677.24元,净利润91850309.66元。
离岸公司账户走账
在成都娱音中标后几个月,李向东就提出了条件。谭春陵向司法机关称,李向东以买房为由索要200万元,并要求谭在香港为其开设离岸公司账户。
司法文书称,尽管谭春陵当时已想到,李向东要用离岸公司账户做一些不正当利益交换,但是考虑到成都娱音还要继续依托李才能经营发展,遂同意照办。2007年11月,谭春陵安排他人以自己妻子的名义注册了名为“HOPEAFFINITY1IMITED”的离岸公司,并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存入20.5万欧元。
2008年底,李向东再次向谭春陵提出,再另外为其在香港开设一个离岸公司账户。谭又照办,该公司名为EASTERNTIMEOVERSEAS1IMITED,并在香港汇丰银行又开设了一个银行账号。随后,谭将这两个账户的全套手续交给李向东控制使用。
2010年3月,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组进驻四川移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当月,李向东“失踪”。
据悉,在李向东出逃后,谭春陵安排这两个账户的名义持有人查询了两个账户的使用情况。根据香港汇丰银行提供的账户对账单,2007年12月底至2010年8月,李向东在控制该账户期间,共向两个账户存、转入近784万港元、近160.6万美元、40万加元、16万欧元;转出15.5万欧元、49万港元、35万美元。至2010年8月,两个账户还余753.6万港元、125.6万美元、40.6万加元、21万欧元,共计折合2251.8万港元。
获悉账户还有余款后,谭春陵随即安排将两个账户作挂失处理。而出逃中的李向东,发现账户无法使用后,还打电话给谭询问情况。在电话交谈中,谭问及资金来源时,李向东向谭保证,资金是“洗过的”非常安全,还告诉谭,账户上有386万港元是一位李姓个人“给的”,还有一部分往来款是北京迅捷英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迅捷英翔)“给的”。
2010年10月,谭春陵安排其公司手下朱某,先将这两个账户的资金转至新开设的银行账户内,再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转回国内,并分散存放于以成都娱音公司员工的多个银行账户名下,共折合18971194元。
李向东被立案后,谭春陵与之俱损,因涉嫌犯罪在2010年11月底被刑事拘留。在被调查期间,谭春陵交代了帮助李向东洗钱的事实,并将由其保管的18971194元上交四川省纪委。
部分资金来源待解
在谭春陵案件中,司法机关认定,两个离案公司账户内存入的20.5万欧元和近160.6万美元,分别是李向东收受谭春陵和北京迅捷英翔的贿赂。北京迅捷英翔,以互联网与无线增值业务为主业,并曾负责中国移动无线音乐门户网站和四川移动门户网站的运营。
而离案公司账户内的其余款项,目前并无其他材料能证实其来源何处。
司法机关认定,因谭春陵明知是李向东贪污贿赂犯罪所得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所得,为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和性质,仍向李向东提供资金账户,又协助其将资金从境外转至国内散存于多家银行,已构成洗钱罪。
另外,成都娱音和谭还构成串通投标罪。因谭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应以自首论,并积极退还赃款,可减轻处罚。
因洗钱犯罪应以上游犯罪成立为认定前提,而谭春陵案已查证属实的仅有李向东分别收受谭和北京迅捷英翔的贿赂20.5万欧元和近160.6万美元。司法文书称,其余的款项,因公诉机关未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因此谭洗钱的数额应是20.5万欧元和近160.6万美元,并非所指控的账户全部数额。
目前,李向东仅被通报涉嫌受贿。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对《财经》记者称,这也反映出当前中国对于洗钱行为的定罪界定还存在漏洞,中国的洗钱罪通常限定于“协助”上游犯罪人掩盖、转移犯罪收益的行为,但贪污受贿者本人通过洗钱方式向外转移资产却不被单独定罪,只是作为其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时参考的情节之一,“但很多外逃贪官的腐败案件中,上游犯罪人自己就是洗钱人”。
黄风称,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自己洗钱的行为不会单独受到调查,因此一旦贪官外逃,也会为启动反洗钱调查带来困难。
从李向东案目前披露的案情可看出,部分贪腐官员已从传统的收受贿赂的方式和手段不断升级,洗钱方式也更加隐蔽,利用离岸公司转移资产逃避监管,这当引起反腐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