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0多间村卫生站已实施“零差率”药品销售

16.04.2016  10:26
梅江区卫计局副局长钟战平告诉记者,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已在梅江区村卫生站试点推行3个多月,该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占比达45%。市卫计局工作人员表示,村卫生站作为距离群众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可有效减轻群众药价负担。

  本报讯  (记者黄焱)记者从市卫计局了解到,我市已有100多间村卫生站试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零差率”药品销售,约占全市村卫生站的5%,力争今年覆盖至10%的村卫生站。

  患者姓名、药品名称、数量、购进价格、销售价格……最近,梅江区城北镇干才村卫生站村医朱均明看诊后多了一项“作业”,就是将“零差率”销售的药品信息登记在《2016年度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登记表》上,以便上级主管部门核查。

  “实施零差率药品销售后,药价平均下降了15%以上。”梅江区卫计局副局长钟战平告诉记者,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已在梅江区村卫生站试点推行3个多月,该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占比达45%。“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包括西药、中成药(不含中药饮片)共800多种,以感冒、肠炎、高血压、糖尿病等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药物为主,约占药品销量的10%。药品由镇卫生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并统一配送管理,可有效保障医疗用药安全、有效。

  据市卫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村卫生站诊疗人次达824.86万,约占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42%。市卫计局工作人员表示,村卫生站作为距离群众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可有效减轻群众药价负担。对于纳入试点的村卫生站,我市将给予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