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
6月14日至15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黄洪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潮州市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和潮安区、饶平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的汇报,先后赴潮安区东凤镇和饶平县高堂镇、黄冈镇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潮州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对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非常重视,紧紧围绕全力打造“潮人生态家园”的总体目标,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紧迫而重大的任务,从创新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潮州市生态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办造林绿化示范点、开展道路和村庄绿化集中行动、成立绿色生态发展基金会、举办绿色生态与健康长寿系列活动为载体的创新动作做到有特色、有创新、富有成效。不断加大《森林法》及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造林护林兴林的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林业改革,以四大工程建设为抓手推动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加快森林培育,加强资源保护,发展林业产业,强化依法管理。全市森林面积共有293.76万亩,森林蓄积量618.8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2.65%,分别比2011年增加11.76万亩,121.22万立方米,1.01个百分点。
检查组要求:要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引导和发挥村级组织在管林护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群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规范林地管理工作,增强各乡镇、各单位林地使用报批意识,加快完善林地审批程序。要结合林业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林业快速发展。要坚持资源培育与保护开发利用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加快产业调整,做强做大林业产业。要充实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切实保护森林资源。要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潮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