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实行最严大气污染防治“考试”:将首次以计分形式考核
市区金山湖蓝天白云,空气清新。 本报记者李松权 摄
各县(区)迎来“惠州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 “考试”。4月7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办法》首次提出以计分形式对各县(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细则》则较以往更全面地量化了各县(区)大气治理目标任务。
“考试”不过关的县(区),将面临约谈、追责和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等处罚;成绩好的县(区),则会得到更多的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
此外,针对各县(区)大气治理工作的考核,市环保局不再是唯一的“考官”,发改、住建等多个部门均将参与“监考”,严防考生“打马虎眼”。“监考”不利,也将受罚。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优良的空气质量是我市的金字招牌,此次大气防治“考试”改革,将有效确保我市大气质量稳中有升。
●考评变化
打分评出“年考”成绩
去年7月15日,我市7个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与市政府签订“军令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惠州新一轮的大气防治行动进入高潮。根据规定,各县(区)大气防治工作每年会面临一次“年考”,到阶段末,还会面临一次“终期考”。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认真对待大气防治工作,我市对大气防治“考试”进行了大规模改革。
不过,“考生”们先不用紧张,“考题”依旧是过去的“考题”。《办法》提到,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大类。其中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包括PM2.5与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按期完成情况两大块;重点任务考核则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大气环境管理等10个方面。
上述负责人表示,“考试”内容与《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中提到的内容一致。只不过《细则》以表格形式,较以往更全面地量化了目标任务,并将首次采用评分法,评出最终的“年考”成绩。
“终期考”采取一票否决制,凡是2017年“年考”不过关的视为不合格。
市环保局透露,以往对各县(区)大气防治工作的年度考评,往往更侧重于各项工作是否有按计划推进,而新的“考试”办法则更注重成效。
“看结果打分,无疑更加公平也更具鞭策性。”该局有关负责人说。
●如何打分
空气质量改善占70%重点任务占30%
那么,新“考试”规则下,具体如何打分?
《办法》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值均为100分,再按照各占70%和30%的权重计算综合考核得分,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得分在6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计分的权重情况可以看出,我市对大气防治更注重空气质量改善,尤其是对PM2.5的治理,这也是民生关注的热点和此次‘考试’改革的亮点之一。”
具体到如何计分上,《办法》设立了专门的计分法。
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为例,该项目共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2分)、清洁生产(6分)、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10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8分)等10大项内容,共计100分。如“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又分两小项,其中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占4分,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占4分。
考核时,“考官”将对各小项完成情况进行具体打分得出总分,并按照权重3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评总分。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分方式又有不同。空气质量改善共包括PM2.5和PM10两项考核内容,两项内容独立打分时各为100分,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总分为两项分数的加权平均,其中PM2.5分数权重为70%,PM10权重为30%。
年度考核目标方面,2017年,各县(区)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但2017年前,各县(区)考核目标略有不同,如惠城区、惠阳区2014年和2015年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7微克/立方米;大亚湾区2014、2015、2016年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监考变化
“考官”由一个部门变成多个部门
“监考”严不严,与考生“成绩”的含金量息息相关。此次我市大气防治“考试”在监考方面也作出了重大改变。
记者了解到,以往对各县(区)大气防治工作的考评督导重任,主要落在我市环保部门头上,也就是说,“考官”就那么几个人。
而此次《办法》提到,考核工作将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同时,《办法》还对各部门建管的内容做了明确分工。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督导部门为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及市经信局。高污染燃料工业小锅炉整治则是由市环保局和市质监局共同督导。扬尘治理更是涉及环保、环卫、交通、住建、公路等数个部门。
此外,《办法》还提出,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重点工作任务督导不力的,市政府将予以专项督办。市环保部门表示,科目“考官”人数的增多,意味着“考生”想蒙混过关的几率大幅降低。
●如何奖罚
当然,如此严厉的“考试”之下,奖励和惩罚也更胜从前。
如《办法》提出,市财政将会把每年的考核结果作为安排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这也意味着,成绩好的“考生”可“前途”和“钱途”兼得。
《办法》又提出,对考核不合格县(区),约谈该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令提出整改意见,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审批。
发现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县 (区),以及连续发生大面积严重污染、重度污染事件且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交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刘 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