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事件 问责是重建的开端

06.03.2016  02:49

原标题: “天价鱼”事件 问责是重建的开端

  让“天价鱼”事件淡出舆论视线不难,难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解决这起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出门旅游的人不必担心自己会被宰。

  春节期间备受舆论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被行政记大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被行政记过,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所长刘刚被诫勉谈话,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被诫勉谈话。此外,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处分、通报批评。

  但凡涉及行政部门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的公共事件,当事人和围观者的一个核心诉求就是依法问责。在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关注与追问下,事件几经反转之后基本真相大白,相关部门的几位官员皆被问责。这样的结果令人欣慰,单一的“天价鱼”事件至此或尘埃落定,但当地的旅游环境建设却仍需时日。

  回顾事件始末,涉事商家和职能部门的槽点实在不少:游客遭遇消费欺诈并被打伤,商家却公然撒谎说是“游客酒后赖账并动手打人”;商家坚称明码标价,经查不仅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还伪造消费者签名;职能部门初查称“未见出警人员有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却很快被当事人晒出的照片否定……

  无论是商家想用拳头和谎言“欺生”,还是职能部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都失算了。这种失算,不仅是在个案处置上的进退失据,更引发了可能危及当地旅游行业的连锁反应——大量情节类似的消费欺诈行为被曝出,“天价鱼”似乎成了一座城的负面标签。

  类似的情节,我们并不陌生。去年青岛“38元大虾”事件后,曾有评论说“一盘虾毁了山东旅游局花几个亿投放的广告”;前几年三亚频发宰客事件,很多游客明确表示“宁愿出国玩也不去海南”。对于哈尔滨来说,“天价鱼”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小觑。

  正因为如此,对涉事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是必需的,同时,这种问责更应该成为反思问题和重建形象的开端。让“天价鱼”事件淡出舆论视线不难,难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解决这起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出门旅游的人不必担心自己会被宰。

  在哈尔滨通报问责结果的当天,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长宋希斌在北京谈到“天价鱼”事件时说,“感谢那位南方的游客,感谢发现了问题、勇敢地提出问题”。这样的姿态值得点赞,同时也要看到,建设良好的旅游环境、重获消费者的信任,依然任重道远。扯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希望当地政府让大家感受到诚意、看得到行动。相关报道见A17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 汤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