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反垄断监管基础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市场竞争的有效性。增强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一个重要方面是反垄断。反垄断,需要结合实际夯实反垄断监管的基础。
培育市场竞争的文化、意识和理念,夯实反垄断监管的社会基础。竞争和反垄断诞生于市场经济,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臻完善和成熟。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合同法、物权法和公司法等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架构,以市场主体独立、财产权利不可侵犯和契约自由为标志的市场竞争文化、意识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是,我们摆脱计划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还不长,使人们深刻认识有效市场竞争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市场竞争的文化、意识和理念,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
创新反垄断理论体系,夯实反垄断监管的理论基础。反垄断理论源于市场经济实践,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欧美国家经过百年积淀,形成了符合其现实和利益的反垄断理论体系。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欧美反垄断理论经历了巨大变化。如,一些发达国家历史上曾以反垄断为由分拆大企业,但当前的反垄断理论已不支持分拆大企业。因此,我们不仅要研究发达国家当前的反垄断理论,还要研究其发展和演变的历程,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我国的反垄断理论体系,以支撑我国反垄断监管实践。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尊重世界反垄断监管的通行规则,另一方面要有理论创新的魄力和能力。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夯实反垄断监管的制度基础。我国反垄断法已经颁布实施,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至关重要。目前,国际上尚未形成有约束力的反垄断规则,各国反垄断监管的目标也存在差异,如美国注重消费者保护,欧盟重视一体化,加拿大强调效率等。我国应坚持从维护自身发展利益出发,一方面大胆借鉴国外的成熟制度和通行做法,另一方面服从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能够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反垄断制度体系。
抓住执法重点,夯实反垄断监管的实践基础。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有效发挥反垄断监管的作用,应当抓住的执法重点有:第一,打击不正当竞争,防止低水平的破坏性竞争。第二,通过改革和反垄断执法,加快解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行业垄断问题。第三,彻查垄断协议和滥用支配地位的重大案件,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提高反垄断申报审查及监督执行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防止形成垄断结构、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
(作者单位:商务部反垄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