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士透露银行密码 骗子向银行贷款30万
南都讯 记者张驰 一宗“涉嫌洗钱”的诈骗电话,吓得佛山市民刘女士向骗子透露了银行账号和密码,结果不仅1万多的存款被划走,骗子甚至还向银行贷款了30万元。刘女士认为,骗子骗贷成功,说明银行监管不力。而银行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由于刘女士向对方提供密码,本人要为贷款利息买单。
市民:“上海警方”电话 转走存款还抵押贷款
2月3日,刘女士接到一宗显示号码为“0757-95588”的电话。对方自称为某银行的客服人员,称刘女士有通过某银行卡洗钱的嫌疑,并将电话转接给了上海的“警察”。刘女士想到自己确实有一张某银行卡,里面有价值近40万的存款和理财产品,而且对方准确地说出了自己的身份以及银行卡相关信息,便对电话内容信以为真。
刘女士告诉记者,电话那头“上海警察”要求刘女士提供银行卡的密码,以及密码器上随机生成的第二重密码,她都一一照做。没想到这个“警察”通过网上银行不仅转走了卡上一万多元的存款,还以卡上的理财产品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了30万元。这时候,她才意识到受骗并报警。
刘女士认为,30万属于大额贷款,银行通过网络轻易放贷说明其监管存在问题,银行也要为其损失承担责任。目前,刘女士已向警方报警。
对此,涉事银行佛山分行相关负责人冯主任告诉记者,刘女士所称的被骗贷,走的是“质押贷款”流程,“质押贷款”是网上银行的业务之一,因为刘女士银行卡的信用高、而且有高额理财产品作为抵押,所以30万元的贷款流程比较快速高效,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完成。
冯主任称,包括存款转账、抵押放款在内的资金都是从刘女士账户中转出,而且刘女士有银行密码器,密码器随机产生密码是交易过程中银行核实客户身份的关键。由于交易过程中,对方能提供包括银行卡密码、密码器产生的密码等信息,冯主任认为贷款、转账等交易行为可视为由刘女士自己操作完成。因此冯主任认为,贷款产生的利息也该由刘女士承担。此外,本月上千元的利息也需刘女士按时支付。
律师说法
客户需举证并非本人操作
审查无过错银行无需担责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邓凯涛称,存款、贷款在被转走的过程中,究竟是刘女士自己操作还是“骗子”操作,关系到最终“贷款和本金”是否该由刘女士来偿还,而且这需要刘女士来举证。邓律师认为,刘女士向“骗子”泄露了密码等信息是导致存款、贷款被骗的主要原因,如果这个过程中银行完成了审查义务而且没有过错,银行不需要承担责任,而且刘女士还需要向银行偿还贷款的利息。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