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6年男友移情闺蜜 女子一怒之下放了一把火
□通讯员 西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位于浙江省图书馆附近的白沙泉95号烧烤店三楼出租房,今年7月23日凌晨突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只有10平方米左右,没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为8000元。
不过,这把火,烧出一宗情感纠纷引发的纵火刑事案。
因涉嫌放火罪,28岁女子霍某,昨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批捕。
恋爱6年
男友移情闺蜜
霍某来自黑龙江,中专没毕业就到辽宁打工,2008年认识了辽宁人方某,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2010年,霍某与方某一起来杭发展,霍某在夜场上班。方某原在酒吧做服务员,事发时处于无业状,生活来源主要靠女友霍某,之前与霍某同住在某小区。
“我和他(方某)谈了6年多恋爱,老家喜酒都办过了,双方父母也认可,只是没领证。”霍某说,今年7月初两人吵架闹矛盾,还说到分手。之后,方某搬出,并租住到白沙泉一带。
霍某不理解,搬出后,方某一直没联系她,也没像以前一样,吵架后来哄她,觉得不对劲。
7月17日下午,霍某到白沙泉找方某,碰到KTV同事刘某。刘某是她手下,说找方某吃饭。霍某没想到,男友方某这么快就有新欢,让她生气的是方某的新欢刘某,还是她介绍给方某认识的。
刘某也是东北人,和霍某认识不到一年,因是老乡,关系相对近些。7月初,刘某暂时没地方住,霍某请刘某住到她家。期间,方某很照顾刘某。霍某说,是自己将刘某“引狼入室”。
再说霍某,在男友搬出去住后,她对方某的感情还是放不下。7月23凌晨一时许,霍某和一同事再次来到白沙泉,想找刘某谈。到了后,直接上三楼找到方某,只有方某一人在,言语不和就吵起来,还互相推搡,霍某手被划破。
借酒浇愁
她点着了地上的白酒
分开后,霍某和同事借酒浇愁,一人喝了三瓶1斤装啤酒,同事们都劝她放弃方某。
霍某仍不死心,将近凌晨五点,霍某和一同事,再次来到方某的出租屋。门没有锁,但屋内无人。霍某微信刘某,刘某没回,霍某就让同事给方某打电话,然后给方某发微信“五分钟不回来我就把你家点了,反正一起死,要死全死”。
这时,霍某看到房间地上都是女人用品,越想越气就拿了床头柜的白酒瓶,将剩酒倒在地板上,然后在地板上找到一个打火机,把地上的白酒点燃,火马上引燃拖到地上的床单,火势一下子就起来了。后来同事将她拉了出来,救火,但已无法控制。
下楼之后,看到房东和邻居都起来救火。霍某在白沙泉门口打了车,回到自己住处。但她没上楼,这时,她还想着方某,担心方某的危险,于是又打车回到白沙泉时被警方带走。
西湖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霍某因感情纠纷故意放火,涉嫌放火罪。据刑法规定,放火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只要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就构成此罪,不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在3年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