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女性遇害案例:搭黑车 收快递 夜独行

05.09.2014  08:06

  近日,北京女孩济南访友失联后死亡、重庆女大学生“搭错车”遇害,单身女性受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昨日,新京报记者盘点近年来北京审理并宣判的案例,发现单身女性遇害多发于搭乘黑车、接收快递、深夜独行三种情况。

  法官提醒,针对即将到来的中秋小长假,女性单独出行一定要提高警惕,可以勤用通讯工具释放一些信息,主动向亲友报告行踪。如果没有原因失联超过一定时间,家人报警后就可以早早争取到营救的黄金时间。

  类型1

  的哥强奸分尸女乘客

  【案例】

  2011年9月3日凌晨1点左右,黑车司机马长财驾车搭载23岁的侯某。当车行至昌平西关环岛南200米路西加油站附近时,马长财将侯某强奸。2011 年9月17日凌晨3点左右,马长财驾车搭载醉酒的李某,行至延庆县大庄科乡解字石村一废料沙场附近,停车后对李某殴打并致李某窒息死亡。2012年,马长财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此外,“的哥”杀害女乘客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据检方指控,陈云驾驶出租车于2011年11月7日2时和2012年10月2日4时,将搭载的女子于某、桑某控制后,杀死、掩埋。其中,桑某尸体被肢解。

  【提醒】

  乘车时告知亲朋好友

  朝阳法院刑二庭法官刘砺兵介绍,该院也曾审理一起单身女性凌晨搭乘出租车遭司机囚禁及性犯罪的案件。而更多此类犯罪是缺乏管理的“黑车”司机所为。

  朝阳区检察院的调研发现,2011年至2013年底,黑车发生的案件有47起55人。该院办理的非法营运车辆司机抢劫乘客的案件被害人均是夜间乘车的单身女性,并易伴生强奸等行为。

  刘砺兵提醒,女性应在能够预见到危险高发的时间段和路线,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者乘车时联系亲朋好友等,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类型2

  冒充快递员入室抢劫

  【案例】

  30岁的北漂女歌手付某酷爱网购,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曾在某快递公司工作的张昆鹏曾多次给付某送过快递,他发现付某经常独自在家。

  2012年7月30日下午5点,张昆鹏再次来到付某位于朝阳区的暂住地,以送快递为名敲开付某家门,持刀抢劫付某。张昆鹏将付某推进屋里按倒在床上,并用绳子将付某的手脚捆住。

  就在张昆鹏翻箱倒柜找钱时,付某呼救。张昆鹏见状,用枕头捂住付某的嘴,又卡住其颈部,导致付某死亡。

  经二中院一审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张昆鹏死刑。

  【提醒】

  收件地址写单位或物业

  刘砺兵介绍,本案是一种预谋的犯罪,伪装有快递敲开单身女性家门实施抢劫。有些案件中,犯罪分子还会有意识的干一段时间快递,踩点发掘有价值的目标。

  刘砺兵提醒,女性独自在家遇到快递敲门时,应要求对方表明身份,确定是不是自己定的快递、是否是正规公司,这样风险相对小一点。实在不放心对方,可暂时拒绝送货。

  此外,单身女性将收发地址改成单位、物业,接收快递的时间选择在白天,相对更安全。快递的单据上的敏感信息要及时处理掉,不要随意扔包装。

  类型3

  夜间专盯豪车女司机

  【案例】

  2010年11月21日,29岁的袁某离开翠城馨园小区103号楼的住处准备去上课,当走到该楼偏僻的东南角时,突然被人捂住嘴,并被刀架在脖子上,拖到一辆面包车上,被捆住肩膀、手腕及脚踝。该男子向袁某要钱,并在车上把袁某强奸。经警方工作,2013年4月17日,涉嫌绑架、强奸袁某的男子孙某被警方控制。

  2013年1月,被告人田树东等7人专盯开豪车的女性,并在凌晨逼停、劫持了一辆开路虎车的女车主,将对方关进河北某村院落的铁笼子里,跟其亲属索要钱财。日前,顺义法院一审判决田树东等7人有期徒刑14年到1年4个月不等。

  【提醒】

  别在意财物损失安全至上

  刘砺兵介绍,此类侵害案件属于机会型犯罪,被告人大多是基本道德、法律观念缺乏,对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没有意识,同时又手头紧,只要发现有抢劫的机会,便会实施犯罪。而很多人在犯罪时处于恐惧、激动的状态,容易铤而走险,在被刺激时杀人灭口。

  单身女性遇到这类事件不要过分惊慌,应先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不要过分在意财物的损失。另外应记下歹徒的体貌特征和其他明显的个人信息,确保自身安全后立即报警,准确叙述事情发生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