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复赛和决赛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4〕3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委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4〕10号)及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4〕790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定于2014年9月22-24日在广州市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复赛和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2日下午2:00-5:30报到,25日撤离。
赛前领队碰头会安排在22日晚上6:00-6:30;理论竞赛安排在22日晚上7:30-8:30;操作考试安排在23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00-6:00。知识竞赛安排在24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00-4:00。
二、比赛地点
广州市三寓宾馆(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电话:020-61139377)
(一)理论考试:三寓宾馆会议中心南门3楼锦华厅、锦安厅。
(二)技能操作:三寓宾馆1-11考试室
(三)知识竞答:三寓宾馆会议中心南门4楼锦辉厅
三、参赛人员
参赛队员数量按照《方案》中的《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各代表队人员限额表》执行。每支代表队仅设1名领队兼联络员。
四、竞赛方式
按照《方案》要求,分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三部分进行竞赛。其中,选手参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场次由领队在赛前碰头会上抽签决定,具体考核子项目到现场由选手抽签确定,考试时间为20-30分钟。知识竞赛为决赛项目,复赛每个项目按4个层级选出第1名及该项目余下人员按成绩由高到底选出4名选手晋级知识竞赛。知识竞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
五、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队员准考证号由领队在领队赛前碰头会上领取。
(二)22日下午及晚上开放操作考试考场,供考生熟悉模具,请保持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理论考试请选手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号,提前10分钟入场,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严禁携带相关资料入场,关闭手机,不准交头接耳、抄袭、舞弊,如发现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六、其他
(一)请各地严格审查参赛队员资格,并认真填写好参赛人员回执(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我委妇幼处。
(二)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和领队食宿由我委负责,交通费自理,广州市、委直属单位、驻穗高等医药院校代表队不安排住宿。所有司机及其它人员的食宿自理。
(三)请各地于9月18日前将本市竞赛活动总结及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相关证据材料报送至我委妇幼处。
联系人:徐耀东,梁磊;联系电话:83134349,83134344;传真:83134383,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