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联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3月20日,汕头市妇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汕头市妇联班子成员、市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各区(县)妇联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近60人参加会议。市妇联副主席黄丽娇主持会议。
会上,陈飒副主席对《意见》进行了解读,部分执委、各区县妇联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
结合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陈榕主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各级妇联组织要在深入学习、吃透精神上下功夫,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二是要凝聚力量,下大功夫抓落实。她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意见》出台这一有利契机,通过发挥妇联品牌项目优势,引导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通过开展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发挥广大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要创新服务妇女儿童的方法,在“两癌”救助、关爱困境妇女儿童等方面要有新举措;加强对农村妇女合法权益问题的调研,力争在保障和维护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合法权益有突破;妇联执委要进一步发挥岗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界别优势,支持妇联工作,反映妇女诉求,在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从平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要推进自身建设创新、增强妇联组织活力。她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精神谋划和推进妇联工作;要坚持抓组织覆盖与抓工作覆盖并举并重,努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力争在“两新”组织、工业园区等建立妇女组织上有突破;要拓宽妇联工作领域,扩大工作覆盖面,把妇联的工作和服务延伸到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她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打造一支忠于党的妇女事业、胜任妇女工作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使妇联干部能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需求;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走出机关,走向基层,沉下身子,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妇女群众身上,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中更好地彰显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汕头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