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亮:重罚“黑车”能威慑非法营运
6月5日,珠海市交通执法局组织力量,对南屏街口“黑车”非法营运进行了整治。其中,对不配合调查,疯狂冲卡撞车的“黑车”司机沈某处罚两万元,交警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沈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还要承担执法车的修理费。(本报6月8日07版)
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尤其是对“黑车”司机的野蛮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非常必要。它不仅能有效地解决非法营运猖獗问题,同时也能对其他司机起到威慑作用。
众所周知,因为某些“黑车”价格优惠、司机热情主动,许多人常常坐上“黑车”就走。从表面上看,选择“黑车”,既节约了金钱,又节省了时间,可谓一举两得;但实际上却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一旦遭遇车祸,人们的权益就难以保障。此外,还有部分“黑车”司机以低价为诱饵,诱骗乘客上车,然后“狮子大开口”,勒索高价车费。乘客若是不从,司机轻则言语恐吓,重则将乘客抛在荒郊野地,令人欲哭无泪。
“黑车”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样也对乘客的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因此,面对“黑车”,人们要勇于说不,这不仅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同样是对个人利益的维护。
近年来,珠海针对非法营运的“黑车”,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遏制住了“黑车”泛滥势头。2013年5月,市交通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以拱北口岸地区为重点进行“打黑”,仅4天时间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33辆;去年7月,查处了一批无证经营“黑大巴”;今年年初,又查扣了多辆非法营运车辆,包括在南屏街口查扣的3辆“黑车”。尽管如此,“黑车”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南屏路口等繁华地段,虽然通过整治情况有所好转,但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灰复燃,因此还需要有关部门下大力气加强管理。
要杜绝“黑车”非法营运,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公交公司应科学合理灵活调配车辆,增加线路,把公交线延伸到各个区域,发挥主渠道作用,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交通运输和运管部门要对主城区出租汽车市场做深入调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增投运力,解决运力不足问题,缓解群众“打的难”;交通执法和交警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新的协调协作机制,让联合执法成为常态,从而遏制非法营运猖獗现象。同时,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性。只有共同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才能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