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谎称帮理财诈骗亲姨140万 获刑10年

29.02.2016  16:11

  刘某以购买银行内部理财产品,与合伙投资木材生意为由,8年内诈骗亲姨140余万元。北京晨报记者28日获悉,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继续追缴犯罪所得30万元发还被害人。

   假理财诈骗40余万

  2002年实施诈骗时刘某只有21岁。经查,2002年8月至2010年6月间,刘某借口能购买银行内部理财产品高额返利,与合伙投资木材生意为由,先后多次骗取其四姨和四姨夫共计140余万元。刘某后被抓获,赃款已损失。

  据刘某的四姨尹女士说,2002年8月,刘某称自己在银行有内部关系,可以帮他们高息理财,存款三年利息12%。于是她和丈夫先后转账给外甥40余万元。索要存款单据时,刘某解释称,因是内部理财产品没有任何单据,担保不会出问题。2006年存款到期后,尹女士多次要钱,刘某以存款未到期不能支取为由搪塞。

   假投资再次骗亲姨

  2006年底,刘某拿了一份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的木材购销合同和盖有中国林产品销售公司公章的空白纸来到尹女士家,称他正和该公司木材处处长姜某合作木材生意,之前存款的本金、利息均已投入其中。刘某还给尹女士看他的名片,头衔是中国林产品销售公司业务经理。

  刘某告诉尹女士,经营木材生意的利润是26%,中国林产品销售公司是国企,投资没有风险,投入越多回报越多。他极力劝说尹女士夫妇继续投资,赚钱一起分。刘某还拿出一张河北省一家农村信用社的80万元存单,称生意赔了就用存单抵账。

  此后,尹女士确实见到过姜某,见对方和刘某关系很好就相信了。她和丈夫多次给刘某钱款,还将一套房屋抵押给银行,将50万元贷款投入“生意”,共计200余万元。后尹女士找刘某要钱,刘某起初以各种借口推托,到2011年以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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