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建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将建立共享平台形成权威的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库并对处罚情况进行公示
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将建立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平台明确各级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形成权威的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库。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娱乐服务场所的处罚处理情况,会在信息共享平台上公布。目前,该平台建设项目正在招标。
相关企业自动纳入监督范围
东莞市在去年出台了《东莞市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行为规范》、《东莞市娱乐服务场所监管工作指引》等“1+4”系列政策文件,旨在有效消除并长效遏制娱乐服务行业、场所和人员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活动,并健全完善有效防范、有效监控、有效打击、有效治理的体制机制。
为落实“1+4”系列政策文件要求,东莞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平台明确各级综治、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形成权威的“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库”,为娱乐服务场所平安创建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记者查阅该信息共享平台招标文件了解到,市工商部门受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申请时,前端工作人员判断该企业属于娱乐服务行业,即时将企业信息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交,再通过本系统推送给后续监管各部门及其下属的镇街各部门实施监管。
同时,对于工商部门办理的企业名称预核准信息,根据其经营范围关键字判断为娱乐场所企业的,也会通过本系统自动推送给相关部门知晓。系统自动调用智能推送配置的结果,定时将工商部门确认的娱乐场所的信息自动推送给后续部门进行前端审查。
当企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投资者、经营范围时,系统也会自动推送这些变更的企业到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约谈。对于新成立的工商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后的工商企业,如果涉及到娱乐服务场所的,系统会自动将这些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处罚情况在平台上公布
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库是该平台建设的重点。信息库将共享各部门已有数据,对库中的信息实施动态增减、评级,并为每个已成立登记的企业和无照经营的场所建立信息档案。
对于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无照企业,可由各级部门登录进入到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库中,以便于其他部门进行监督跟踪。
对于已有的娱乐服务场所,由市公安局提供场所经营企业名单,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抽取相关信息建立。
该平台会建立内部信息公示机制,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可查看其他部门的工作成果。有关职能部门将其对违法违规娱乐服务场所的处罚处理情况,在信息共享平台上公布。
此外,利用共享平台全文检索引擎,可实现公示信息的快速检索,并链接到企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