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因事婚礼取消 酒店拒还定金称符合规定
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原本是最令人感到幸福的事,可长春市民杜先生却烦恼不断,婚礼没办成,钱也搭进去了不少,“毕竟是我跟酒店提出不办了,酒席的定金不返还我能接受,但婚庆的钱不返我,这就不合理了吧?”签了合约,交了全款,但因自己取消婚礼,这婚庆的钱到底该不该退给他?
当事人:个人原因取消婚礼
今年4月份,杜先生来到长春市东盛大街与经纬路交会附近的红事会酒店,定下了该酒店的双喜厅,于6月20日中午举办婚礼。
“酒店说婚庆也要在他们家定,我就一起定了。”杜先生共定了21桌酒席,备一桌,按照杜先生应付款的20%作为定金,应付5900元,而与此同时,杜先生与酒店方也敲定了婚庆的内容,“婚庆服务的钱总共是15888元,当时让交的全款,我就交了。”在双方签订合约后,酒店方也开具了收据。
可中间发生了变故,“原定的6月20日是端午节,家里亲朋好友都不在,我就改了个日子。”杜先生与酒店方协商改期,将日子延到7月5日,酒店方对此也无异议,表示能够理解。
“后来,我家里又有点事儿,这婚就结不成了,我就想把酒席和婚庆都退了,但因为是我们这方面提出的,所以酒席的定金,我也不打算要了。”杜先生表示,对于这种违约行为,自己甘愿负责,但酒店方表示,婚庆的钱款也不能退还,对此,杜先生表示不能够理解。
“就算扣我部分定金钱,我也认了,但是一分钱不退,这不合理吧,我毕竟没有举办婚礼,他们也没有损失,不退钱,就有点霸道了。”杜先生说,自己几次协商未果。
酒店:不返钱有规定
8月14日下午2点40分,杜先生和新文化记者再次来到酒店,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经多次跟杜先生解释,但杜先生均不能理解。
“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都有标明,婚庆的协议是婚宴协议的附属协议,两项协议都有规定,距预订日期180天以上,定金全款全部返还,179天到90天,返还50%,90天以内是不予返还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杜先生第一次提出延期时,其实距离预订日期已经很近了,但为了双方合作愉快,酒店予以理解,并为其延期。
“他跟我们说不办了的时候,是6月29日,距离7月5日正日子就剩不到一个星期时间了,我们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我们要跟主持人、音效师等等预订日期,都是提前预付的钱,他虽然没有举办婚礼,但实际上,我们已经产生费用了。”工作人员称,在杜先生表示不再举办婚礼后,杜先生与酒店方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上标明,“因客人原因不举办婚礼,定金不退。”
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在签署协议后,杜先生又多次找到酒店方要求退款,酒店方出于规定不能返钱,但也为杜先生考虑,一再为其破例。
“考虑到杜先生可能确实有事情,不能够在7月举办婚礼了,交了这么多钱,按规定是不能返还的,他可能觉得瞎了,我们老总就再为他破例,允许他再次延期,可以在今年12月31日前,除节假日外,再在我们酒店举办婚礼,或答谢,这些钱还是全额抵用的,我们也不额外收取费用,也不扣款。”工作人员表示,此方案完全是为了杜先生考虑。
钱该不该返?律师:该返
“他们说的不合理,婚庆和婚宴是单独的两部分,就算是按照婚宴协议规定,那也是扣定金,而我交的是全款,全款怎么能等同于定金呢!另外,不让我在节假日结婚,谁能在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结婚啊,这事儿给我家里人都气坏了。”杜先生称,自己只想拿回婚庆的钱。
1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刘律师表示,从杜先生手中的协议看可看出,宴会协议与婚庆协议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关系。
刘律师表示,消费者和酒店方已经就解除宴会协议达成一致,那么作为从合同(附属协议)的婚庆协议,也随之解除,酒店方应当退还消费者已交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