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偷钱自首 法院酌情处罚

13.07.2015  20:00


孕妇偷钱自首  法院酌情处罚

来源:  梅州日报

 

 

 

梅州网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谢碧娟  李敏顺)丰顺县一名怀有5个月身孕的女子偷了堂哥900元,但又因害怕最后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并将钱返还,这是否还需受罚?答案是肯定的。近日,丰顺法院对被告人阿菊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阿菊构成盗窃罪,单处罚金1000元。

  阿菊两口子与堂哥阿华租住的是同一个单元,两家的阳台是相连的,中间仅用一个铁栅门隔开。今年4月16日早上,阿菊起床后到二楼阳台收衣服,发现堂哥阿华的阳台门没有关,便通过阳台径直走到阿华一楼的卧室。由于阿华上夜班还未回来,阿菊遂起贪念,在他放在床上的一条裤子里翻到了一个钱包并从中抽出一叠钱,数都没数就迅速逃离了现场。随后,下班回家的阿华发现钱包里少了900元,遂打电话报警。案发后,阿菊主动到当地派出所自首,并将偷来的900元返还给了阿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阿菊在审判时怀有身孕,且与被害人系亲戚关系,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遂酌情对其作出罚金1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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