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明年增至每人每月1685元
市民政局日前发布了《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将从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扶持成年后就业创业、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等七大方面来完善困境儿童的服务体系。
《方案》计划对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由市财政给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市统一保障标准为2019年每人每月1685元,2020年每人每月1820元。2019年起,市财政对成年孤儿每人一次性补助安置费13万元。
困境儿童包括孤儿等五类儿童
《方案》指出,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弃婴)、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和临时困境儿童等五类儿童。
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将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范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方案》计划,对于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由市财政给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市统一保障标准为2019年每人每月1685元,2020年每人每月1820元。
同时,上述儿童的个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实行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并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镇5:5的分担比例执行。
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由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上述标准按照不叠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
成年孤儿一次性补助安置费13万元
《方案》明确,通过市、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近就便免费向成年后困境儿童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将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成年后困境儿童列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重点援助范围,优先安排其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此外,对于在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具有独立生活自理能力(含提供一定辅助设施和器材后,也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劳动就业能力或部分劳动就业能力的成年孤儿,由32个镇街轮流安置,帮助其实现就业。2019年起,市财政对成年孤儿每人一次性补助安置费13万元。对于分散在各镇街的孤儿成年后,由所在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入户、就业扶持等各项工作。
此外,《方案》指出,东莞要切实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协同配合开展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救助。要健全流浪儿童寻亲工作机制,帮助流浪儿童及时回归家庭,对经过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并进行妥善安置。(全媒体记者 朱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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