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13.01.2016  16:20

  1月11日,广东省妇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来自省人大、省法院、省妇儿工委办等相关部门的业务负责同志,以及高校法学专家、律师、基层妇联代表和社会工作者等共20人参加了座谈会。省妇联副主席许红、省妇儿工委秘书长王远芳出席了会议。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全国《反家暴法》的出台,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对今后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本法明确了家暴不是家务事,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这一规定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遏止家庭暴力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其次,《反家暴法》中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法律职责,对公安告诫制度、人身保护令制度,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等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今后家暴问题的处理提供了依据,使得本法更具可操作性。
  许红副主席提出,各级妇联要大力宣传《反家暴法》,履行好普法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好和用好这部法律;要认真掌握和领会好《反家暴法》精神,特别是要履行好法律赋予妇联组织的宣传教育、投诉受理、心理辅导和求助帮扶等四项职责,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反家暴法》的贯彻实施,及时收集本法在审判实践中的落实情况,同时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我省的相关配套法规和措施。(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