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学年全日制在读学生缴纳学宿费的通知

14.08.2021  23:01

各单位、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保证财政性资金及时收缴财政专户,根据学校2021学年收费工作安排,同学们可以选择银行代收(划扣)方式或“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方式缴纳学宿费。

      一、学宿费标准

      在校生(除延期毕业学生外)的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按照学生对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注:学分制专业的专业学费将在本次划扣,学分学费则待学分选定后另行通知缴纳时间),住宿费以学生2021学年实际入住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缴费方式

方式一:银行代收(划扣)方式

选择使用银行代收(划扣)方式缴费的同学,请务必在2021年8月23日前,将应交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多余应缴费用10元以上,银行才能扣费成功)存入统一支付平台已登记的交费专用银行卡。学校从8月23日—8月25日通过银行划扣学费及住宿费  (注意信用卡不能划扣,2019级本科生的缴费银行卡为农行,2017级、2018级、2020级本科生以及所有研究生的缴费银行卡为工行,不符合要求的银行卡不能成功划扣) 。

方式二: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方式

选择使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的同学,请务必于8月26日—8月31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2021学年学宿费。各位同学可以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两种方式登录:

电脑端: 登录以下网址

http://pay.scau.edu.cn/login.aspx?local=zh-cn 直接进入支付平台或通过华南年农业大学官网首页的“信息门户”点击“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进入支付平台。

移动端: 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一扫”功能,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支付平台;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大厅”,点击“c.校园统一支付服务”事项进入支付平台。

  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请参考统一支付缴费指南(见附件)。

三、缴费票据

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后将开具电子收据,请同学们务必于8月23日前使用电脑版登录支付平台,完善个人信息,以便交费成功后能及时收到电子收据。

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同学,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或直接扫取下列二维码进入  “电子票夹”小程序,绑定身份证后即可自动获取学费住宿费电子收据。通过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的同学,在平台缴费后,自动会在系统生产电子票据,在已缴费记录可查询下载。

电子票夹”小程序

  四、注意事项

    1. 已申请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应及时办理贷款部分学宿费缓交手续,待贷款到位后直接抵冲应交学费、住宿费,贷款额不足冲抵学杂费的差额部分届时请登陆“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交纳,否则视同欠费处理。( 温馨提示: 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完成缓交手续之前不要将生活费存入个人银行卡中,以免被视作学宿费划扣后 无法办理生源地贷款。

    2. 学生可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中查询交费记录,也可通过自查银行卡余额的方式,确认应交费用是否划扣成功。

3.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仍未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图书馆暂缓办理其图书借阅证及暂停图书借阅;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等。

4. 本交费须知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学院通知在校学生按本指引进行交费。财务处在学生注册前,将缴费学生数据将数据发送至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注册。

5. 对以上交费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行政楼113室),电话:85283439、85286649。

 

附件: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指南.docx  

 

                                财务处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