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工作的通知

24.08.2020  12:24

各学院、各学生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缓交学费及住宿费暂行规定》(华南农办〔2006〕6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

(一)学生确因以下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清学费和住宿费,本人可以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及住宿费;新生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入学后办理缓交申请手续,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就读:

1.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

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3.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只能交纳一部分学费、住宿费,或需延迟时间方能完成交费的。

4.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的。

5.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帐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6.学生办理交费过程中某环节出现问题,致使学费及住宿费不能及时到帐的。

7.学生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住宿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8.无资助的孤儿、无其它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9.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者,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子女等。

10.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者。

二、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期限

缓交学费、住宿费自报到注册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三、缓交学费、住宿费的程序

(一)符合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的学生在“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2018级和2019级 研究生:8月24日-31日完成

2016级(五年制)、2017级、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8月24日-9月26日完成

2020级本科和研究生新生:9月14日-20日完成

(二)班级审核

本科生班主任请于9月29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本班提交申请学生情况;研究生导师请于9月5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研究生提交申请学生情况。

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班主任和导师应了解提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是否申请缓交、缓交原因及缓交金额后,再审批通过。

(三)学院审核

各年级辅导员请于9月31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本年级提交申请学生情况。其中学生申请缓交金额应与实际欠费金额相符。

对于2020级本科新生和研究生的申请班级(导师)、学院审核,请于9月21日前完成。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申请学生信息和有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后,于10月9日(新生审批结果于9月23日)通过办事服务大厅向学院、学生本人反馈结果。同时,报财务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信息网络中心、校医院和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执行相应措施。

四、办事服务大厅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录网办大厅

1.电脑端。直接点击以下网址登录:http://estop.scau.edu.cn/portal/service_guide.jsp?gid=293

2.微信端。

请先关注微信企业号“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后选择“A.综合服务大厅”→“学生办事”→“服务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说明:

1.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2.新生需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的,于报到注册后由学院指导在办事服务大厅完成申请流程。

(二)填写申请信息

学生如实填写下图相应信息,其中“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以为:学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的同学请勿将生活费存入划扣学费住宿费的银行卡里,以免误扣。

五、有关事项

学生缓交的费用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包括学生学习、生活等应交纳的其他费用。对无故欠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疑异,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85280083,85280189;联系地址:学校行政大楼227室助学管理中心,行政大楼309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