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直播变录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州天河印发培训机构负面清单

22.01.2022  22:11

严禁以学前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或高薪挖抢学校教师。22日,记者从天河区教育局获悉,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天河区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天河区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对于天河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内容、师资等予以规定。

天河区教育局表示,希望各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犯,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以学前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根据负面清单,规定了6种在办学资质上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培训、未经批准变更培训地址和场所、未经批准设立培训机构分支机构或培训点、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

在培训时间上,负面清单明确,天河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同时,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和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在从业人员上,负面清单规定,天河区校外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或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开展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

在培训内容上,负面清单予以明确。培训不得超出现行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段要求,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禁止将较高学段的目标与内容提前至较低学段教学与测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统编教科书的难度,禁止使用繁、难、偏、怪的练习题,不得超过所在区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在收费上,负面清单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使用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同时,严禁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

此外,负面清单明确,严禁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接受年检,年检资料信息应如实提供,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