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规划〔2015〕24号)
粤安监规划〔2015〕24号
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
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工作质量与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我局决定于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15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分析当前我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在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加强监管工作。届时我局主要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主会场:我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省安全生产协会、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会相关负责人;注册地在广州的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名。
(二)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视频会议分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全体干部;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在各地级以上市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名。
二、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于9月7日(星期一)下午15时与省局联系开机调试(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020-83135446),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请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于9月1日前将参会人员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在会后将本分会场参加人数及有关机构参会情况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联系人:朱海珊,电话:020-83135378,传真:020-83135491)
附件:《会议回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