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抽选确定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抽考对象

09.10.2014  20:26

省安委办抽选确定2013—2014年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抽考对象

  

按照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要求,10月9日,省安委办组织会议,抽选确定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抽考对象,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抽选各地市抽考对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安委办随机抽选确定了全省除深圳市外的各地级以上市共43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抽考对象(深圳市3名抽考对象已于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上抽取确定)。

省安委办将按规定认真组织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过考核省直有关部门和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履职情况,增强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