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31期)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31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5日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在恵州大亚湾召开
5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惠州大亚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现场会、全省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对2015年特别是下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并全面推广应用惠州大亚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成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邓卫民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应急管理会议精神,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章云龙主持会议。
黄晗指出,去年以来,我省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坚持以救援能力建设为核心,狠抓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度,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为守住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大亚湾化工园区作为全国首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全力打造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组建国内首家应急管理专营公司,走出了一条适应化工园区安全发展需要的应急管理新路子,为全国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黄晗强调,各地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和不足,寻找差距,同时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更加突出作用。
黄晗要求,各地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切实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形成上下贯通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走上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轨道;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四是增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开展由第三方评估应急演练工作;五是全面推广化工园区创新试点经验,促进各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提高;六是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事故救援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七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技能水平。
黄晗局长出席佛山市安全生产
“三大行动计划”启动仪式
为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佛山市委、市政府决定自5月至12月,在全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政策宣讲行动、“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指引行动,并于5月15日隆重举行了启动仪式。省安全监管局黄晗局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宣布“三大行动”启动,市长鲁毅对“三大行动”作具体部署。
黄晗充分肯定了佛山市近年来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大力推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效。他要求,佛山市要继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科学水平与保障能力,尤其是要以“互联网+安全生产”破解安全监管工作质量不高、效能低等问题,大力提高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通过面向基层群众的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知识竞赛、文艺节目巡演、微信等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真正让安全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起“安全就是效益,平安就是幸福”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发挥“互联网+”在安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的掌控,实现安全生产政企互联互通,提高政府安全监管实效性。三是抓好治本攻坚,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县区、镇街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引行动,深入开展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治,严防各类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四是持续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办〔2015〕20号文,争当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责任保险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中介组织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强化法治震慑,为全省探索出一条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佛山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市250多家知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共7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还组织观看了事故警示片和《安全生产十大定律》,并与企业签订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我省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5月26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后,我省立即召开会议,贯彻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部署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晗要求,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咨询日、送法下基层、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警示、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珍惜生命”的浓厚社会氛围。
省安委办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粉尘防爆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粉尘爆炸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涉粉尘防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对各地、各单位制定治理和防范粉尘防爆制度、措施、工作分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各级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环保、气象、安全监管、卫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粮食、林业、海洋渔业、经信、商务、工商、国资、发改、新闻出版、工会、电力、烟草专卖等部门的监管职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改革专栏】
广东省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员队伍 强镇(街)园区
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以及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 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
该文件是我省去年列为全国8个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省份后的重要改革成果和依法治安的重要举措,是我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完善我省基层安全监管体制、解决当前我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建立健全全省基层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含工业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队伍)所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具体表现为:一是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这是继续2004年4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粤府〔2004〕41号)11年之后,面对全省安全生产新形势、适应行政审批下放和取消对事故防控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对建立健全我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做出了重要改革和深化完善。二是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的一项具体措施。
该文件主要特点是对建立健全基层专职安全员队伍提出了具体详细要求,这是我省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工业园)依法配备、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专职安全员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该文件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20号文为前提,要求各地在保持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现有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以及省、市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园区)的专职安全员队伍,以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运行。突出亮点是:一是规范了工作职责和配备标准。明确提出专职安全员的配备要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各地要根据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事权的变化,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抓紧完成专职安全员的配备任务。原则上珠三角地区每个乡镇(街道)应配备8至25名专职安全员,特大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专职人员;粤东西北地区每个乡镇(街道)应配备3至6名专职安全员,其中较大镇街应不少于6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应配备6至10名专职安全员,其中珠三角地区不少于10名,粤东西北地区不少于6名;市级开发区应配备4至8名专职安全员。在此基础上,今后辖区内每增加100家生产经营单位,可相应增配1名专职安全员。二是规范了招聘条件和管理体制。不仅要求专职安全员队伍应通过政府雇员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招聘,对招聘的组织单位、招聘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专职安全员队伍的素质水平。同时,还规定新招聘的专职安全员需经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镇、街道以及开发区专职安全员应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统一调配,镇、街道以及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管理;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专职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列入当地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原则上每3年至少安排参加一次轮训,并建立考核评议、退出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专职安全员的行为。三是规范了工资待遇。该文件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专职安全员工资待遇,确保其工资水平与从事职业的高危险性相适应。要按规定将专职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企业年金并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对从事高危和有毒有害等行业(场所)的专职安全员还应落实职业健康防护及岗位津贴等制度。同时,区别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水平与资质明确相应补贴标准;并积极研究建立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激励机制。另还规定原则上专职安全员必须工作满3年方可调整,以确保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该文件还对各地建立健全专职安全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任务进度要求。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统筹安排本地专职安全员队伍的组建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落实保障条件;各地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情况将纳入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于2015年9月前完成对组建工作的部署,2015年底完成组建工作,专职安全员队伍于2016 年起正式运作。
【各地动态】
佛山市运用互联网+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效率
近年,佛山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充分应用互联网+解决当前职业卫生面临监管范围广、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等难题,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取得明显成效。
一、互联网+基础建设。佛山市安全监管局把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融入到智能安监系统中,通过职业卫生监管“一企一档”建设,为全市11716家职业健康重点监管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市、区、镇(街道)三级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基本情况。依托信息系统设立了企业自身管理与监管部门的互动平台,全市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能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报的工作动态信息,实现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的动态监管。目前全市已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自评企业6042家,通过验收4600家。
二、互联网+监管模式改变。 “智能安监系统”改变了传统监管一对一,点对点的模式,实现了监管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今年一季度,全市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现状评价共70项;完成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1136家次,职业健康检查42759人次,分别同比增长29.24%,52.90%;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47.4%,基础建设达标率为71.6%,职业健康各项监管指标在全省排名前列。
三、互联网+大数据分析。通过“智能安监”系统,对职业健康监管大数据分析,掌握监管规律。一是通过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信息分析,识别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照不同的行业风险程度、管理水平,实行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的差异化管理;二是通过对职业病发病不同行业、人群、地区、时间进行动态分析,掌握职业病发病特点和规律,为调整职业病防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对高风险行业组织专项整治。在全市全面推进陶瓷材料、重金属、使用有机溶剂、工业煤气及“六类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互联网+多部门联动。按照市政府要求将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纳入市政府安委会职责,将职业病防治职责纳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范围。通过信息平台,分别与市卫计局建立了信息每月互报互通制度;与市审改办建立了建设项目的信息通报,提供新建项目信息来源,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实行网上项目系统跟综服务与管理;与人社局建立工伤保险联动机制,通过工伤事故的大数据分析,掌握重大风险源来源等。
云浮市开展陶瓷行业“专家查隐患”活动
5月11日至20日,云浮市安全监管局聘请两名省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深入全市陶瓷行业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专家深入全市21家陶瓷企业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对企业的水煤气站进行现场排查、查看企业相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资料和安全机构资料等,共排查出有关安全问题和隐患270多项。针对专家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市安全监管局统一以书面形式通报给相关陶瓷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再次聘请省专家对有关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专家查隐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每月形势】
4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532起,死亡451人,受伤2207人,直接经济损失2492.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9%、13.8%、11.2%、24.11%,环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6.8%、12.2%、7.1%,经济损失环比下降42.4%;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794起,死亡130人,受伤313人,直接经济损失172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7.4%、35%、24.9%、27.7%;环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22%、62.5%、53.4%,经济损失下降52.2%。4月份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4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50%;环比分别下降30%和35.1%(3月发生较大事故10起,死亡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