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32期)

16.07.2015  13:11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32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 日

 

 

 

广东省、广州市安委会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

宣传咨询日暨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

 

  6月15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安委会在广州联合举行省、市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集中为市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安全咨询与体验服务。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庚出席活动并讲话。

  刘志庚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省大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但我省接连发生的几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森林火灾和溺水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刘志庚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在安全生产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安全咨询、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活动,把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坚决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广大客运车辆驾驶员要增强职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自觉执行“五不两确保”。道路客运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同促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减少。

 

 

刘志庚副省长到中石化广东石油公司调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6月15日上午,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庚深入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面对面开展谈心对话活动。

  刘志庚来到广东石油视频监控中心,认真听取管理人员介绍视频监控中心的运行状况,他对广东石油应用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省2200多座加油站、33座加油库的2万8千多个“天眼”视频监控网,不断完善安全监控和管理手段等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为我省石油化工行业树立安全生产典范。

 

 

今年底全省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6月25日,省安全监管局在广州市番禺区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广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

  从去年开始,省安全监管局确定在广州市开展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试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一年来,广州市及广州番禺区、南沙区和萝岗区作为全省安全试点区先试先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全力创建“四个标准化”和“八个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试点执法单位标准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已全面实现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执法行为、执法保障等“四个标准化”,实施了队伍匾牌名称、队伍管理制度、执法装备服装、执法检查指南、执法办案流程、执法文书填写、执法案卷归档、执法礼仪和用语等“八个统一”。今年6月初,广州市安全监管局通过省安全监管局一级执法监察标准化的达标验收;参与试点3个区及其区属的25个镇街也全部达标。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已有各级安监执法人员共2030人,其中镇街一级执法队员1751人,市区两级执法队员279人。2014年全市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4356个、343953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34116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818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125个,实施经济罚款2601.95万元,这支队伍已成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的生力军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在现场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准确定位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方法和路径,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执法行为,大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效能,努力打造一支“敢执法”、“能执法”、“会执法”的执法监察队伍。确保到今年底,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执法监察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到2016年底,县(市、区)执法监察标准化达标率达到50%;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黄晗局长为全省市、县领导安全生产专题

研究班做安全生产形势专题辅导

 

  6月17日上午,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安全监管局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开班式,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等180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研讨。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作了简要的开班动员后,做了“安全生产形势与对策思考” 专题辅导。

  黄晗首先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讲解了我省安全监管工作的体制沿革及现状,分析了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抓好当前我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对策措施。他要求,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清我省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把握安全生产特点与规律,做好经济新常态下我省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进安全发展,解决“摆位”问题;二是深化改革,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是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五是要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省安全监管局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开展专项督查

 

近期,省安全监管局对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场督查了深圳、韶关、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肇庆、清远、潮州等10个地级以上市,并对其他地区进行了书面督查。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方面。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粤办发〔2015〕6号),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齐抓共管的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作用得到更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完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 一是 部分地区党政主要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不实,听取汇报走形式,表态多,实质支持少。另外,江门市和其所辖部分县区以及韶关个别县、区未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江门市正在呈报)。韶关个别县、区正进行“大部制”整合,把安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安监力量有被消弱的情况,人员思想不稳定。 党政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盲点。当前不少市、县副职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足或者流于形式;一些地区公文流转程序不合理,安全生产相关重要文件没有流转到除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外的副职手上,导致对安全生产推动力不足。 三是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明晰的问题在基层未得到有效解决。基层特别是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中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部分安全监管部门怕担责或畏难,对其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督促不力。另一方面部分安全监管部门大包大揽,甚至成为其它行业领域的执法主体。 四是 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诫勉约谈等约束措施落实较为被动,重奖轻惩的问题普遍存在。个别地区尤其是基层对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的理解存在偏差、落实力度不够。 五是 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存在弱化倾向。在新形势下,不少地区收紧或取消了责任制考核相关奖励措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是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不少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同时,有些地区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中,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落实不力,片面认为此项工作就是印些宣传挂图发给企业就了事,未能将此项工作结合到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工作中。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方面。 近年来,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事故调查处理成效明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质量大幅提高;事故责任追究更加严格。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更加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与 新形势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性要求尚有差距; 二是 一些地区侧重于工贸行业事故查处,其它行业领域事故查处力度偏弱甚至存在“漏查”情况; 三是 部分地区事故查处组织工作存在瑕疵,相关行文不规范,工作程序未完全符合要求; 四是 部分涉多地区特别是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难度大; 五是 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县区未完全按有关规定公开事故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主要以摘要的形式公开,全文公开的报告比重仍然较低; 六是 部分地区事故调查就事论事,事故原因分析不深入、整改措施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且有些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未能真正做到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方面。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安全生产统计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的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统计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统计机构及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十三五”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基数测算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 安全生产统计在事故防控体系中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不少地区对安全生产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事故数据以外的统计十分薄弱,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收集、分析、运用工作严重滞后,信息化程度低,导致工作基数不清、基础不实。同时,市、县事故统计样本相对较小,受偶然性因素影响大,数据波动强烈,导致不少地区认为统计工作参考价值不高、意义不大。二 在指标控制和考核的压力下,事故统计工作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 当前安全生产科学性、严谨性不足,统计项目繁多,随意性强,指标定义不清晰,交叉重复统计严重,导致基层无所适从。 四是 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仍未完全建立,从其他有关部门获取安全生产相关数据阻力仍然较大。 五是 市、县统计人员都是兼职,流动性较大,培训不足,业务能力不强。

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面。 各地积极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落实,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相关地区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方案内容具体,措施有力;部分地区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和扩展了攻坚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 各地、各部门对攻坚工作理解和推进方法差异性很大,工作方案质量参差不齐,工作推动力度轻重不一; 二是 部分攻坚任务目标不够具体,措施要求针对性不强,工作指向性不明确,工作成效标准难以确定,导致重点攻坚没有从日常工作相对提升出来,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 部分省直部门对攻坚工作没有真正重视起来,跟踪、推进、支持力度不足; 四是 部分地区市、县政府对攻坚工作配套措施不多,文件转发了事,导致重点攻坚最终弱化为单一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

 

 

【改革专栏】

 

茂名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

大力推进依法治安

 

  今年来,茂名市以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四个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镇村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开展以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和监督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执法行为规范化。在现场取证、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处置违法所得等环节,进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执法痕迹化管理。二是执法程序规范化。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避免出现因法定程序不规范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执法监督规范化。安监部门对每宗行政处罚案件都要召开案审会,强化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二、开展镇村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市安委会开展重点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攻坚工作,每个区(县级市)各选一个镇作为重点镇,围绕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从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镇村责任体系建设规范化。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二是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规范化。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与自我评估,对检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实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落实,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三是重点行业监管规范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都明确了具体监管部门和一些具体职责。四是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镇(街道)实施委托行政执法,配备至少2名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在编工作人员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受委托执法事项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三、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是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化。各级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都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所有高危行业企业都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议。二是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出台《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了《茂名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100%按照要求备案。建筑、交通、电力、通信、教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也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目前,已基本实现部门、行业、企业预案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三是事故应急演练规范化。今年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已组织事故应急演练11次,涵盖所有重点行业,重点危化企业班组、车间、企业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化。邀请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企业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析、评估、确认、登记建档等工作。四是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立了视频会议系统,OA系统接入企业。建立了高危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五是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范化。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规范化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安全生产的“固本强基”工程,在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和职业卫生行业企业开展以“五落实五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活动,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佛山市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

 

佛山市借鉴发达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际,出台了《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佛山市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分表(试行)》等配套制度(以下简称“分类分级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风险因素,统一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标准,根据企业经济属性和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程度对企业进行分类,根据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进行分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对象,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监管。

    《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将企业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企业三类,所有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级。政府部门将对高风险和较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D级单位挂红牌,督促其对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隐患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关闭。

    《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出台,统一了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工作评价标准,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与职业健康监管的融合;市安委会统一协调分类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的量化分类分级管理,归口各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按不同风险程度分类和企业管理分级,与企业诚信、工伤保险挂钩,有效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的自律管理。

今年将在陶瓷、木制家具等专项整治企业中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全面铺开,用2-3年时间完成全市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在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同时,佛山市也加强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出台了《佛山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佛山市辖区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违规不良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该《办法》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良行为的种类和程度,记分值分为1、3、5、10、20分共5个档次,并规定了各个分值的具体违规情形。市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督查的形式,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即实行记分管理并依法处理。各区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信息,留存证据并及时上报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处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5-10分时,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达到10-20分时,给予黄牌警告,并全市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超过20分,红牌警告,列入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并报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记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告。

 

各地动态】

 

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

 

  今年6月是第14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广州、东莞、湛江、阳江、肇庆、茂名、云浮、潮州、顺德等地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采用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日,省住建厅在广州琶洲建筑工地举行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王芃厅长作动员讲话,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部署,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协同推进,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平台,利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全面提高全系统、全行业、全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安全生产。

6月15日,10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东莞市“2015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动员广大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借助电话、网络、邮件等多种形式积极行使监督权,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云浮市着力突出“依法治安”的理念,创新宣传手段和平台,注重宣讲推力、微信发力、媒体助力、网站添力、激发传统活力,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韶关市在活动当天派出专家和管理人员,解答企业和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民派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展示了部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备,向市民讲授应急救援知识。还启动了“百名专家代表下基层、下企业”活动,通过专家下基层的方式,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每月数据】

 

1-6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1216起,死亡2604人,受伤13156人,同比分别下降20.7%、9.7%和12.2%,直接经济损失28462.4万元,同比上升3.0%,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4887起,死亡788人,受伤1961人,同比分别下降23.7%、23.2%和19.7%,经济损失23463万元,同比上升0.4%;发生各类较大事故43起,死亡153人,同比分别上升10.3%和4.1%;发生重大事故(非生产经营性)1起,死亡11人,同比各下降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