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枪免罚拒交严惩 大埔连破2宗非法持有枪支案

21.09.2014  15:55

  近日,大埔警方在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时,在十天之内连破两宗非法持有枪支案。由于两位持枪者对事件认知的不同,一位选择对抗一位选择自首,最终面临的惩罚也迥然不同。

  主动缴枪:减免处罚

  8月18日,茶阳镇广陵村村民张某在公安机关强大而深入的宣传攻势下主动投案自首,将自己持有的1支废旧枪支亲自上交到茶阳派出所。据悉,该枪是张某在上世纪70年代购买的,主要用来打鸟,虽然后来一直没有用,但也舍不得丢弃,所以一直收藏至今。在民警入户走访、警民恳谈、发放宣传单等一系列的宣传攻势下,张某对自己非法私藏有1支废旧枪支的行为感到坐立不安,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主动把枪支上缴到派出所。目前,当地派出所对张某藏匿枪支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拒不缴枪:依法严惩

  8月24日,茶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恋墩村一蓝姓农户私藏枪支。接报后,该所马上联系该村村干部对其进行调查,动员蓝某主动缴枪。但是,蓝某对警方的“缴枪令”不予理睬,拒不缴枪。8月27日中午,民警突袭搜查了蓝某住处,当场搜获猎枪1支,子弹13发。据蓝某供述,其平时没事总喜欢上山打猎。村干部上门谈话后,其心中着实害怕,几次犹豫着想交出存枪,但一瞧那乌黑光亮的猎枪,便舍不得将枪拱手交出,以为过段时间就没事了,没想到被抓了,现在后悔极了。目前,蓝某已被依法刑拘。

  【警官提醒】张某和蓝某同样非法持有枪支,蓝某选择拒不缴枪,最终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张某选择主动缴枪获得了公安机关的减免处罚。通过以上两宗案例,警方再次敦促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人员应立即自首,将枪支弹药上交公安机关,对能够自首,积极上缴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对拒不自首、拒不上缴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丘礼贺  饶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