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规划”泛滥滋长腐败 地方规划部门不堪重负
“法定规划束之高阁,非法定规划大行其道。”安徽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胡厚国说,由于总规、控规等法定规划编制内容庞杂,报批审批程序繁琐,致使当前一些地方领导拿“非法定规划”贯彻自己的意图建设城镇现象普遍存在。
一些地方在搞发展竞赛、招商“大战”的背景下,不少项目“先上车后买票”“边上车边买票”问题比较突出。在这样的潜规则下,基层规划干部不得不面临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
“不调规划就调整人。”贵州省镇远县住建局副局长杨德刚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按规定,改规划要听证,但事实上,领导要求调整规划往往比较急,早上开会说要调,下午就要求拿出方案来,没有时间走程序。特别是招商引资,不按照资方意思人家不来。”
“真的想尽快退休!”内蒙古某地级市规划局负责人坦言,“在这个岗位上感觉压力很大,城市快速发展,前头领导要求你要‘敢担当’,后头纪委、审计紧跟着。不做,说你‘没担当’,做了,就要突破。”
这位负责人说,一家企业愿意在该市投资大面积地绿化荒山,但提出要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搞旅游开发的条件。总的来说是一件好事,但荒山地区不属于规划区,规划部门不得作出行政许可,如果非要干这件事,就得突破规划。
一些基层规划工作者颇感忧虑,“规划就是利益调整”,其审批与市场联系紧密,是一个腐败风险较高的领域。有时候来自上级领导的压力有可能将他们推向违规的边缘。
“我亲眼看到过在一份报告上,市长批示某个项目的容积率应当调高到多少。”一名受访规划干部告诉记者,他们最头疼上级为开发商调整规划打招呼。
“很多案件上,板子最终落在了我们头上。”另一名受访规划干部告诉记者,他曾遇到有领导为避免白纸黑字留下“把柄”,竟签出“按我电话指示意见办”的批示,让他哭笑不得。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基层规划工作者还普遍遭遇到规划执法“困境”。“执法太难,经常被执法对象被拿着砖头追着打,心里很难受。”贵州省黔东南州规划局城镇科科长吴碧波说,“以前在县里工作,执法条件很差,没有执法车只能骑着摩托下乡,没有制服证件只能拿文件讲道理。”
吴碧波有些激动地说:“有那么好的城乡规划法,为什么规划还是这么乱?很多房开项目擅自突破规划,可真正处罚的有几个?国土使用要是触碰红线,国土部门可以直接约谈书记市长,规划部门好像是孤军作战,规划法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上还远远不够。”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有点是干着‘天使’的事情跟‘魔鬼’打交道。”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付菊芳说,作为规划实施的监督者,他们有时候跟“无良开发商”博弈时“一不留神一松口,可能该建的学校就没了”。
规划编制种类太滥也让基层规划部门“不堪重负”。杨德刚说,为做各类规划,局里欠下了几百万元的债务。除了总规等法定规划外,他们一年至少还要做七八个专项规划。“一些专项规划没有太大必要,又不是法定规划,可操作性也不大,但上面要求必须做”。
贵州省住建厅总规划师王春说,厅里面每年光组织规划审批就忙不来,静下心来研究规划很难。以组织专家评审会为例,前几年,在请部门方面还能请来处长,现在都是科员,评审会太多,而且往往“规划做半年,评审用半天”,导致评审质量也不容乐观。
理想与现实的激烈碰撞,让一些规划人才感到失落并逐渐从规划部门“出走”。“人才短缺、青黄不接是基层规划部门一大困难。”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赵娟不无担心,“好一点的人才都外流出去,即使一些临时聘用人员,一有条件就跑了。”
吴碧波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前不久,他的一个同在基层规划部门工作的校友,因为“实在看不惯、受不了这个环境”,辞职到一个公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