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审计报告”:30个省直部门“三公”经费降21%

29.07.2014  17:12
今年的审计报告,还披露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粤东4市省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等重点民生项目的审计结果——审计厅对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市2012至2013年上半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涉及各类资金、补助48亿多元。

原标题: 广东2013“审计报告”:30个省直部门“三公”经费降21%

   2013年度广东省“审计报告”今早新鲜出炉

   30个省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下降21%

IC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丽娜

  2013年

  省级财政总收入4180.69亿元,总支出3463.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13.44亿元,净结余4.16亿元

  全省体育彩票公益金

  ——21个市及佛山市顺德区2012至2013年体彩公益金收入合计19.81亿元

  问题 17个市将体彩公益金2773.6 万元用于日常经费及人员工资等支出;8市用自制凭证、收款收据等不合法票据或不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等作为报销依据,涉及金额918.7万元。

  粤东4市

  2012年财政决算

  问题 有2市、2县(区)的财政部门将2.75亿元财政资金借给5家企业用于偿还债务、缴税等;4市1县少列预算收入20.43亿元;1市少列预算支出3.41亿元;3市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15.5亿元;3个市虚列预算支出8.89亿元。

  7市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资金

  ——珠海、汕头、汕尾、江门、湛江、茂名、揭阳

  问题 6市未按规定对112家新开工矿山收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涉及金额1.43亿元;4市主管部门对61家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采矿权人发放了采矿权许可证;3市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对195家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4市12个部门单位未将收取的3.14亿元非税收入及时上缴本级财政;3个市欠缴省级财政应分成的非税收入1624万元。有3个市还将非税收入征收与经费安排相挂钩,对收缴的非税收入财政返拨比例最高的部门达100%。

  2013年度广东省“审计报告”今天上午新鲜出炉——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关于广东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比较可喜的是,30个接受审计的省直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下降了21%,但还是有110个会议开得超标了。

  1

  “公车”费问题仍突出

  与以往审计10个左右的省直部门不同,2013年省审计厅首次对多达30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0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80.6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

  报告显示,30个部门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了21%,但问题也不少。

  其中“公车”费问题较突出,有13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66辆;有2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购置公务车6辆,金额113.6万元;有10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共计889.6万元。

  在公务接待费上, 有9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中列支了公务接待费用,涉及金额123.1万元。在因公出国(境)费用上,有3个部门单位未到定点售票处购买机票,涉及金额47.7万元。

  30个省直部门:省检察院、省直机关工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省侨办、省粮食局、省外国专家局、省人防办、省海防与打私办、省档案局、省核工业局、省文联、省侨联和原省卫生厅、原省人口计生委、原南方传媒集团。

  2

  110个会议超标举行

  在“开会”上,审计发现,2013年有18个部门单位的110个会议超出规定标准,涉及金额230万元;有19个部门单位的91个会议没在定点酒店召开;有6个部门把46.2万元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列支在了会议费中;有7个部门单位又把97.9万元的会议费列支在了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

  还有3个部门单位在计划外多开了83个会议;有2个部门单位把10.3万元的会议费用转嫁给了下属单位或参会单位;有2个部门单位跨年度列支114万元会议费用。

  除了“三公”、会议费,公务卡消费也是审计重点。报告显示,有10个部门单位的39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有4个部门单位公务卡开卡率低于单位人数的50%,最低的仅23%;有27个部门单位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采用了现金支付,涉及金额2134.4万元。

  在“阳光采购”方面,审计发现有10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149.5万元。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3家单位开展节能评审服务,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637.9万元;省教育厅中职招生宣传印刷项目未经政府采购,涉及金额73.4 万元;省安全监管局也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所属技术中心承办2个培训班,涉及金额310万元。

  3

  28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于50%

  在预算执行上,30个部门中,有28个部门申报了预算项目,也从财政拿到了钱,可结果钱没花;有的则是花了钱,却没报或虚报了预算。

  审计发现,28个部门的78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16.85亿元,其中有24个部门单位406个项目全年没有实施,涉及金额6.91亿元。如省财政厅及下属单位有45个项目当年未执行,涉及金额 2430.8万元;原省卫生厅28个项目未执行,涉及金额1.58亿元;省外专局有1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475万元,实际支出却只有158.5万元,执行率仅为33.4%。

  预算的钱不花,还造成了结余过大。审计发现,有20个部门单位的305个项目资金连续结转2年以上,涉及金额5.44 亿元,其中连续结转5年以上的有10个部门单位的64个项目,涉及金额1.38亿元;有5个部门单位28个项目2758.9 万元名为结转,实为结余。

  但同时,却有12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或虚列支出,涉及3801.4万元。如省工商局下拨100万元给下属宣传中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等,该项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省体育局2013年组织举办全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总经费开支700万元未纳入预算;省农业厅虚列支出130万元。

  还有23个部门单位项目经费未按规定使用,涉及金额1.26 亿元。如省检察院2013年用项目经费补充基本支出超支部分,涉及金额208万元;省档案局将“档案开发利用”等3个项目的部分结余经费共73万元调至其他3个项目使用。

  4

  4千多平方米建筑20年未入账

  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上,有19个部门单位暴露出了管理薄弱的问题。如省环境保护厅下属环境中心办公试验楼在2010年就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及结转固定资产;原省人口计生委更是自建了总面积达4144.5平方米的综合楼、车库、住宅楼等,却超过20年未登记入账。

  还有17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如省核工业局截至2013年底,局本部往来款共挂账1.28亿元,其中账龄超过3年的有58项,涉及金额9418.2万元;省海防与打私办有3890.5万元暂付款超过20年未清理;原南方传媒集团下属技术中心将上级拨入款项3300万元挂账10年未清理。

  3千余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

  今年的审计报告,还披露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粤东4市省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等重点民生项目的审计结果——

  义务教育

  近3亿元经费滞留未拨付学校

  医疗补助

  虚报4万余人涉嫌骗取700多万元补助金

  慈善捐助

  未及时支出或转拨捐赠款物1.95亿元

  保障房

  249套超标814套未达抗震节能标准  

  审计厅对18个市、89个县2013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省本级和广州、 深圳、东莞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8个市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56.04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5.03万套、基本建成任务5.8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45万户,均超额完成任务。

  但审计仍发现有3个市、6个县少安排资金8241.8万元;有2个市、12个县7950万元资金被挤占或闲置;有3个市、4个县3779万元资金被滞留。

  在社会比较关注的保障房分配和使用上,有6个市、15个县的57个小区共3003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了1年;有445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却仍有385户违规继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有60户违规领取货币补贴12.9万元。还有59户保障对象违规享受了住房保障待遇;有2个市、5个县未及时发放补贴409.2万元;有4套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

  保障房的质量如何?审计发现有2个项目814套保障房未按抗震、节能等相关标准设计;有7个项目超面积建设保障性住房249套;有1个项目5套保障房屋顶、墙面存在开裂、渗水等质量问题。

  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底,相关部门已根据审计情况取消了66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对象资格,腾退保障性住房3套。  

  审计厅对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市2012至2013年上半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涉及各类资金、补助48亿多元。审计发现,有大量资金被滞留在了中间环节,未下拨到学校使用。

  报告显示,按规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应由各地财政专户直接支付给受助学校,但上述4市补助资金大部分通过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结算中心、镇中心学校等层层转拨才到受助学校。截至2013年9月底,有5个县2.96 亿元公用经费滞留于中间环节,其中滞留于财政部门2.06亿元,滞留于教育部门9010.2万元。还有4个县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涉及资金3542.6万元。

  审计还发现,有15所中小学校白条报账230.7万元。  

  审计厅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汕头、河源、汕尾、江门、潮州、揭阳等6个市2012年和2013年1至6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有3个市的社保经办机构违反规定为96万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员办理了城乡医保。有3个市共19656人重复参加城乡医保;有2个市虚报参保人数43408人,涉嫌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729.5万元;有1个区卫生院伪造病案703份,涉嫌骗取城乡医保基金84.4万元。

  还有4个市未按规定及时把上级拨入的城乡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2.8亿元纳入基金专户管理。有4个市基金结余过大,分别结余16.74亿元、20.39亿元、11.18亿元、7.88亿元,按保留9个月支付额度计算,可用未用医保基金合计35.02亿元。  

  “广东扶贫济困日”是每年一次的全省慈善活动。审计厅审计了去年该项目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显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全省新增认捐19.48亿元,到账22.09 亿元(含以前年度认捐未到账数)。但部分使用人对捐赠款物管理不够规范,有27个使用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1175万元;有51个使用人未及时支出或转拨捐赠款物1.95亿元;有41个使用人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594.9万元;有51个使用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7669.2万元。

  审计还发现,部分县区存在违规将扶贫济困捐赠款纳入本级财政收支核算、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公布或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问题。

  社会抚养费逾期缴纳执行率特别明显

  为完成征收考核任务

  竟借款垫付700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全省2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2至2013年度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4.52亿元(含以前年度政策外生育)。在经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社会抚养费逾期缴纳执行率特别明显,有6个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1138件,但实际仅执行145件,执行率只有12.74%,执行金额630.3万元。

  报告显示,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有14个县未按规定基数和倍数等标准,少征社会抚养费2793.9万元。征收上来的社会抚养费中,有4个县直接在县财政专户列支6439.5万元;有7个县21个乡镇和征收单位截留社会抚养费3749.3万元;有1个县部分乡镇未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970.5万元。更夸张的是,还有4个县11个征收单位,为完成县下达的征收考核任务,利用借款等其他资金垫付社会抚养费729.4万元。

  社会抚养费的账户管理也并不规范。审计发现,有2个县9个征收单位使用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管理社会抚养费1653.4万元;有7个县78个征收单位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征收社会抚养费,涉及19028件;有13个县112个征收单位先征收后下达征收决定书1581件。

  重点抽查梅州韶关道路建设

  15项目未公开招投标

  14项目虚大投资规模

  道路建设、维护涉及金额大,也是今年审计的重点之一。审计厅对省交通运输厅2012至2013年6月的省级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涉及资金46.09亿元,并重点抽查了梅州和韶关2市。结果发现,有1个市1.99亿元资金滞留时间超过6个月;有1个市15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1.43亿元;有1个市14个项目存在虚大项目投资规模、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等问题,涉及资金2.84亿元。

  审计厅还对阳阳高速公路(阳江至阳春段)及广珠西线(二期)高速公路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施工、征地拆迁等有关单位。两条高速共计送审金额107.26亿元。

  审计发现,两条高速的32个施工标段,多计工程建设成本2.19亿元。有34个施工、服务、采购等超过规定限额的单项合同未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11亿元。有30个服务项目违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合同金额2.31亿元。

  还有4个单位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资金5261.6 万元。有1个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违规多收取征地拆迁工作经费2539.9 万元,超过省政府规定标准的4.83倍。有1个区国土局虚列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支出72万元,私设“小金库”,并以油卡(票)形式从中发放汽油补贴12.7万元。

  全口径预算审计

  预算执行中追加比例最高达到84%,结果——

  过百亿政府资金

  “闲置”没花出去

  广东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相应地,今天公布的2013年审计报告,也对政府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进行了审计。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预算执行率低,拨付不及时或结余过大的情况。

  省人大在年初通过的预算,到年底一看执行得很不好,这已经是多年存在的老问题。这一点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今年接受审计的30个部门中,一方面在预算执行中不断追加投入——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在执行中追加比例为29%,其中项目支出追加是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1.96倍。审计抽查的30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追加比例达58%,其中最高的部门达到84%。

  而另一方面,大量年初预算中已经安排了的部分项目资金,却一直未拨付使用。比如公共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扶贫、节能环保和交通运输支出3.09亿元、5.08亿元、1900万元,以及2013年度新增财力安排的推进“双转移”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贫困村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1.45亿元、2.22亿元,截至2013年底都未拨付使用。

  预算资金未拨付给项目使用的情况,在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也都存在。社保基金管理中就未及时将调剂金49.56亿元下拨各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国资监管专项经费2822万元,也只支出了1120.8万元,支出率仅为39.7%。

  加上一些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推进缓慢,更加剧了这一问题。比如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省属企业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其中采取竞争性评审的9000万元迟至2013年11月19日才开始组织申报,至审计时还未确定评审分配结果。

  预算执行得不好,就会加剧结余结转,让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这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审计报告显示,省级政府性基金2013年底结余结转额达283.25亿元,是年初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2倍左右。这当中,2013年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30亿元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2.1亿元,全部未拨付使用;2012、201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9.19亿元、9.2亿元至当年底全部未拨付使用。

  除此以外,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还发现了其他一些问题,比如《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和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政策,省本级由于未制定实施细则,至审计时尚未执行。部分省属企业计提法定公积金不规范,8家省属企业中有52个下属单位存在多计或少计公积金问题,影响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计缴基础等。

  数据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69.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省级财政总收入4180.69亿元;省本级财政预算支出1186.46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3463.0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13.44亿元,净结余4.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