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广州市网上车管所新增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两项便民业务

29.12.2014  21:09
 

12月29日起,广州市网上车管所新增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两项便民业务,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在网上办理车管业务,缩短了相关业务办理时间,有效提高了车管服务工作效率。继2012年12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网址: www.gzjd.gov.cn/cgs )正式启用以来,经过两年的不断升级,市民实名注册后可办理的业务从最初的14项,增加到目前的29项,便民服务功能日臻完善,方便又轻松。目前,逾八成车管业务已实现可以在网上车管所上办理,实名注册用户达到123.2万,实现了预约、预受理和业务受理等多重功能。

安全文明驾驶网上学习教育课堂正式上线

首期推出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

即日(29日)起,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网上学习教育课堂正式上线,首期推出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这是继驾驶证学员自助约考、驾驶证补换证业务网上办理后的又一项驾驶证管理服务新举措。它的推出,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车管服务工作效率。

据悉,此项工作是我市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车辆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网上学习教育课堂全天开放,符合条件的驾驶人无需在工作日专程前往车辆管理所参加审验学习班,只要有一台安装有摄像头并联接互联网的电脑,既可在家自主完成审验学习,学习中途还可选择暂停,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即视为有效。驾驶人完成网上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审验结果。驾驶人可选择在有需要时自行到车辆管理所领取审验学习证明,也可选择通过邮政送递。

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A1、A2、A3、B1或B2)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学习,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参加该记分周期的审验。

申请审验学习的驾驶人要求准驾车型包含A1、A2、B1或B2,并且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驾驶证的核发地或拟转入地不是广州市。

      2、驾驶证未到审验日期且距离期满换证日期超过3个月。

3、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吊销,撤销,注销可恢复,超分,停止使用,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

4、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超过2年时间。

      5、客货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

      6、审验记分周期发生过死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审验学习完成后,车辆管理所将在学习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学习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录入驾驶人审验结果。因此,敬请申请网上学习的驾驶人注意审核期限,如果驾驶证已超过审验日期,请不要在完成审验前驾驶机动车。如您需立即完成审验,请移步岑村车管所或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车管所参加现场学习。

      温馨提醒,请参加网上学习的驾驶人注意:

1、申请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必须是网上车管所注册用户,且要求注册时已采集人像照片。未注册或未采集人像照片的驾驶人请先到广州交警各服务窗口办理实名注册或照片补采集(进入“安全文明驾驶网上学习教育课堂”后会有相关提示)。

    2、申请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必须使用安装有摄像头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3、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必须在开始视频学习后24小时之内完成(其中凌晨3时至6时为系统例行维护时间,请注意避开)。超过24小时没有完成学习的,本次学习作废。

    4、审验学习过程由学习申请、环境准备、视频学习、知识测试、提交审核五个步骤组成,正常需时3小时20分钟(不包括暂停时间),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5、审验学习过程中的知识测试是视频学习后的巩固练习,测试成绩不作为是否通过审验的依据。

    6、视频学习时,请保持网页浏览器窗口处于活动状态,窗口处于非活动状态将导致学习暂停。

    7、视频学习时,后台将通过电脑摄像头不定时的抓拍学习照片,学习照片将作为车辆管理所后台审核的主要依据。学习过程中,网页还会定时弹出简单问题要求学习人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回答错误或回答超时将回到上一提问的时间点重新学习。

足不出户网上办理广州市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即日(29日)起,我市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登记网上办理正式上线并同步推行。上线后,车主在银行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业务时,如果该银行已在车管部门备案,银行工作人员可通过网上车管所进行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登记业务的网上申请,车管所审核通过后无需车主再到车管窗口办理。这是继机动车年审预约、中小客车注册登记预约预办理后的又一项车管服务新举措。它的推出,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车管服务工作效率。

据悉,此项工作是我市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车辆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12月29日起,车主可在已经车管部门备案的银行直接通过网上车管所提出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申请,车主无需再到车管窗口办理。车主在银行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业务后,银行工作人员可当场通过网上车管所进行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业务的网上申请并上传资料,银行方审核通过后实时提交到车辆管理所后台,车辆管理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通知银行办证员,银行办证员携带资料按时到选定的车管窗口打印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办证员可以选择当场领取或者邮政送递,整个过程中车主只需要到银行即可,不需要再到车管窗口。

附:【注意事项】

请车主注意,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行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行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登记的车管分所地址及时间:

一、车管总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市区车管分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山分所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40号 

海珠分所  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白云分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芳村分所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之一 

黄埔分所  广州市黄埔茅岗路989号     

二、县级车管分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至12:00;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番禺县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315-319号。

花都县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新路12号。

增城县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1号(广汕公路金田家具斜对面)。

从化县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


银行申请备案的条件、资料及申请地点: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备公司法人资格、具有开展机动车金融业务资质的银行均可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单位的书面申请以及《承诺书》;

(四)金融主管机关核发的金融许可资质证明;

申请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业务大厅1至8号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