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单竟贴到警察局门口

03.06.2014  17:58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许自强 张毅涛

  男子罗×两次请亲戚做帮手,利用银行POS机进行信用卡非法套现3000多万元,结果将两名亲戚和自己“”进了法网。广州海珠警方近期打掉一个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的团伙,对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罗×(男,30岁,湖南湘潭人)和易×荣(男,42岁,湖南永州人)依法刑事拘留。该团伙为了引人上钩,到处贴“信用卡套现代付”的宣传单,被警方循线追踪抓获。

  宣传单贴到警察局门口

  4月14日早上,刚走出单位门口,准备外出工作的海珠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潘sir,发现单位门口旁边的电线杆上,赫然贴着“信用卡套现代付”的宣传单。潘sir立即返回单位报告,大队派出精干民警展开调查。

  经查,两名男子在海珠区丽××庭的出租屋内,通过银行的POS机,大量进行非法刷卡套现的犯罪活动。民警还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正是大队先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罗×。

  4月23日,民警开展收网行动,将在逃的罗×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易×荣抓获归案,现场查获7台POS机,还有大量“信用卡套现代付”的宣传单等涉案物品。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和易×荣供认,在出租屋内通过POS机,为他人进行非法刷卡套现1000多万元。

  先坑堂兄再坑妻舅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罗×从2012年9月开始,以每月5000元的报酬雇请堂兄罗×军(32岁,湖南湘潭人,2013年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做帮手,在海珠区昌岗东路的出租屋内,使用信用卡为他人非法套现2000多万元。

  2013年4月,其窝点被公安机关查处,罗×侥幸逃脱后四处躲藏。

  2013年10月,罗×以为风声已过,决定重操旧业,并找来妻舅易×荣做帮手。两人约定分别出资10万元,由罗×出面承租新港中路丽××庭某房作为信用卡非法套现窝点,并负责办理POS机、接客人的来电和为客户操作套现,易×荣则到街上贴套现的宣传单和带客人上门套现。为了逃避警方追查,罗×用母亲的身份证登记成立公司,并向银行申请POS机。

  从2013年11月开始,罗×在出租屋内收取刷卡金额的1%作为手续费,通过POS机为客户刷卡,每天为客户非法套现约10万元。至被警方抓获时,罗×和易×荣两人分别从中获利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