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排查962家企业严防粉尘爆炸

07.09.2014  12:34

  笔者5日从省安监局了解到,近一个月来,广东省安全监管局根据省领导的批示和国家关于粉尘危害等重点行业治理的部署精神,狠抓《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下称《五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化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在“八打八治”专项行动中全面排查了962家铝镁制品加工企业,共发现隐患1759项,已整改1567项,限期整改192项。

  除金属铝、镁粉尘存在爆炸危险外,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粉尘同样存在爆炸危险。据摸查统计,我省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7459家,产生粉尘危害的食品生产企业7265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粉尘职业危害企业约4500家。

  省安全监管局表示,各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应对照《五条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省安全监管局将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重点整治,狠抓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打击、整治铝镁制品机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材加工和石英砂加工等涉及粉尘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特别针对工作场所通风除尘设施落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企业进行彻底整治。并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深化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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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五条规定》是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深度分析近几年来发生的类似事故情况的基础上,依照《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的。《五条规定》要求: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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